“一名知青,僅憑一首歌就被判處死刑,真是豈有此理!”
這句話是許世友將軍說的。
許世友
正是許世友的這句話,才使得他活到今天。
他就是任毅,一位普普通通的年輕人。
任毅
1968年12月,當年22歲的任毅等五中下鄉知青插隊落戶到當時的江浦縣。
1969年5月,任毅和校友來到插隊在江浦縣湯泉公社的同學處。在那里,任毅聽到了在新疆插隊的南京知青高世隆所作的《塔里木——我的第二故鄉》這首歌,頓時充滿了思鄉之情。在大家鼓勵下,任毅涌動起創作一首知青歌曲的激情。
沒想到噩夢降臨到他這個年僅22歲的年輕人的頭上。
在1969年5月下旬的一個晚上,知青們又擠在任毅的小草房里,搜腸刮肚地把會唱的歌輪番唱了一遍。唱完之后,大家仍然覺得心里空虛,這時,任毅的一個朋友唐又龍忽然站起來對任毅說:“工人有工人的歌,農民有農民的歌,任毅,你就寫一首我們知青的歌吧?!?/p>
他的話對任毅觸動極大。當晚任毅抱著吉它譜寫了《我的家鄉》,整整寫了一夜。在第二天天色發亮的時候,這首歌終于完成了。他在歌譜上寫下了演唱要求:“深沉、緩慢、思念家鄉的?!比缓螅肿⒚鳌暇┦形逯屑w詞曲。
《我的家鄉》一歌作出后當即被人拿去傳抄,以驚人的速度在知青中間流傳開來。
夏收之后,任毅在回南京的輪船上聽到有人唱這首歌,于是他走過去,故意問:“你們唱的是什么?”那些人很不屑地回答他:“看你的樣子像是知青,怎么連這首歌都不知道,這叫《知青之歌》!”
當初他寫這首歌時并不敢稱《知青之歌》,因為這里既沒有豪情壯志,也沒有宏大理想,它只是表達了知青的一種思鄉情緒,表達了知青作為一種非工、非農、非軍、非學的特殊階層強烈的失落感。
這種情緒在當時是絕對不允許公開表現的,只允許歌頌上山下鄉,甚至只允許表達歡樂。任毅這首歌之所以受歡迎,正是因為它以一種憂郁的調子表達了人的真實情緒和處境。
幾天后,《知青之歌》引起江青、姚文元的重視,作出了“要抓緊意識形態的階級斗爭,要查清作者情況,要對黑歌進行批判”的批示。
1970年5月24日,經過“群眾討論”,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作出《關于現行反革命犯任毅的結案處理報告》。其中認定任毅長期收聽敵臺,散布反革命言論,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編寫反動黑歌《可愛的家鄉》,流傳甚廣,危害極大,嚴重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罪大惡極。軍管會的結論是:“經研究,判處任毅死刑,立即執行。請批示。”
1970年6月6日,南京市革委會在《處理案件呈批表》上簽字“同意”。
幸運的是,就在最后一關的江蘇省革委會審批時,省革委會負責人許世友將軍審閱案卷時拍案而起:“一名知青,僅憑一首歌就被判處死刑,豈有此理!”
老將軍頂著“四人幫”的壓力,硬是把任毅從鬼門關拉了回來。當時與其一起接受判決的另外24人因犯反革命罪,均被執行死刑,唯獨他一人死里逃生,被判刑10年。
服刑近9年后終由法院平反,1979年1月4日,建鄴區法院宣判任毅“無罪釋放”。至此,他服刑還差45天就滿9年了。
任毅退休后繼續供職于成都藝術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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