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證實,由中國與多國共同發起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將設于香港,近60國代表將于5月30日簽署公約。這一突破性進展標志著國際爭端解決機制迎來歷史性變革。
長期以來,國際司法與仲裁領域由西方主導,海牙國際法院等機構常被質疑受地緣政治操控。國際調解院的誕生,首次以“調解優先”為核心,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平等對話平臺。數據顯示,參與簽署公約的國家中,超70%來自亞非拉地區,包括印尼、巴基斯坦、柬埔寨等,凸顯全球南方國家對公平治理的迫切需求。
國際刑事法院資料圖
這一機制直接回應了傳統國際法庭的缺陷。以國際刑事法院(ICC)為例,其對抗性強、成本高昂的訴訟模式飽受詬病。2025年5月,匈牙利宣布退出ICC,直言其“公正性存疑”。相比之下,國際調解院通過靈活協商,可將解決爭端的時間與費用縮減70%以上,更符合發展中國家訴求。
選址香港,是多重戰略考量的結果。香港的普通法體系與國際化法律人才儲備,成為關鍵優勢。數據顯示,香港1.8萬名執業律師中,35%持有境外執業資格,普通法與大陸法系案件處理能力無縫銜接。此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2023年處理的爭議金額達470億港元,年均增長21%,已形成調解、仲裁、訴訟三位一體的爭議解決生態。
香港的“一國兩制”優勢亦不容忽視。既保持司法獨立,又依托內地支持,使其成為連接東西方的樞紐。2024年,香港調解機構在深圳前海法院成功化解首例跨境金融糾紛,證明其制度與實踐的成熟。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
國際調解院的籌建始于2022年。中國聯合近20國發起倡議,歷經三年談判,最終完成公約文本。其背后是發展中國家對變革全球治理體系的集體呼聲。例如,埃塞俄比亞與埃及的尼羅河水權爭端,因缺乏中立調解平臺僵持十余年,最終在中國斡旋下達成和解,成為推動國際調解院成立的現實案例。
公約簽署后,國際調解院將與海牙國際法院并列,成為東西方并行的爭議解決機制。聯合國等20個國際組織已表態支持,進一步強化其合法性。
國際調解院的建立,不僅是機制創新,更是國際權力格局調整的縮影。它打破了西方對規則制定的壟斷,賦予發展中國家規則制定權。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指出,這一機制“以和為貴”,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避免零和博弈。
國際調解院資料圖
這一理念已獲實踐驗證。2023年沙特與伊朗在中國的調解下復交,展現東方智慧的外交實效。國際調解院將延續這一路徑,為俄烏沖突等熱點問題提供新思路。正如埃塞俄比亞代表所言:“我們需要的是對話的圓桌,而非強權的裁判”。
盡管國際調解院前景廣闊,挑戰依然存在。如何確保調解協議的執行效力、平衡不同法系差異,仍需探索。但香港的試點經驗已提供參考:2024年,粵港澳大灣區通過吸納香港調解組織,成功構建跨境解紛網絡,爭議解決周期縮短40%。
未來,國際調解院或將成為多極化世界的核心支柱之一。它的落地,不僅為香港注入“國際法律之都”的新動能,更標志著全球治理向公平化邁出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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