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法院對一起發生在去年的殺人案件進行審理,這一場庭審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因為這起案件中的被害者只有27歲卻慘遭殺害,而加害者因為患有精神分裂癥量刑可能會減輕很多。
所以在這起案件在網絡上發酵后,很多網友發出疑問,患有精神分裂癥的人殺人就不需要償命了?這個加害者的家人明知道她有病還讓她出來禍害別人不需要承擔后果嘛?
面對網友們拋出來的疑問,只能等到法院判決后我們才能得到最終的答案,但相比于這個答案,加害者的家人在案件發生后說出的逆天言論更讓網友們氣憤。
加害者家屬寫給被害者家人的道歉信里,直接說道你的女兒失去了生命而我的女兒失去了自由,并且加害者的父親還對被害者母親說道,你只是死了女兒,而我現在有家都不能回了。
面對發出這樣言論的加害者家屬網友們紛紛指責,所以大家非常關注這起案件最后的結果,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這起案件的經過以及最新進展,還有那逆天的家屬發言。
27歲女子慘死家中
雖然事件發生在2024年6月份,但在2023年8月份,加害人梁某某就因為在小區內到處敲門騷擾小區住戶被警方警告了,不過警告后,梁某某不但不悔改甚至行為更嚴重,不是敲門口頭騷擾了,還隨身攜帶刀具去騷擾。
而在2023年12月,梁某某又進行了對鄰居的騷擾,這次被騷擾的對象就是本次案件的被害人王某某家,不過在王某某開門后,梁某某就走了,但那時候梁某某手里拿著一個黑色的塑料袋,疑似里面有刀具。
在第一次敲開王某某家門后,梁某某很長時間沒有來到王某某家,直到2024年6月9日下午,王某某的家人沒有在家,但是她看到梁某某在她家附近徘徊,之后還在她家門口吐痰、敲門。
一個人在家的王某某感覺到有點害怕,所以通過微信聯系上母親進行求助,并且還通知了小區保安讓他們趕來進行處理。
不一會,保安就來了,對梁某某進行勸退,王某某看到保安來了才敢打開房門,想著與梁某某進行理論,但沒想到在王某某開門后,梁某某拿著刀沖向王某某,然后對著王某某連刺了10刀,最終王某某因為傷勢過重死亡了,梁某某也被警方迅速控制逮捕了。
而在梁某某被警方控制后,確定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所以她的殺人行為只能被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而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在今年5月27日迎來了審判,但由于雙方都有新的證據證人提交給法庭,原定的庭審又延期了,所以目前這起案件最后的判決結果我們還不得而知,只能等待。
以上內容來源:澎湃新聞——2025年5月26日成都女子家門口遭持刀殺害案將開庭,檢方認為疑犯雖精神異常但應負刑責
而王某某的母親多次表示,如果梁某某因為精神分裂癥成功躲避了刑罰,自己是不能接受,也希望法院能夠嚴懲梁某某的監護人。
為什么王某某的母親會提到嚴懲梁某某的監護人呢?他們做了什么嘛?
逆天發言惹眾怒
其實按理來說,自己家孩子殺人了,父母作為監護人應該積極和被害人家屬溝通,爭取諒解,但梁某某的家屬從案發到現在一直拒絕和王某某家人溝通。
而在今年5月16日,王某某的母親終于收到了一封梁某某父母親手寫的道歉信,而這封遲來的道歉信落款是在2月25日,不知道為何現在才給到王某某母親。
但這封道歉信里不僅遲到了,里面的話語絲毫沒有讓人感覺到一點誠意,其中里面就了一句王某某的母親非常氣憤的話,加害者家屬說,雖然在這起案件中,王某某失去了生命,但是他們的女兒也失去了自由。
不僅這句話讓被害者家屬和網友們難以接受,王某某母親曾說在梁某某的父親出庭的時候,在法庭上表示他們也是受害者,說這件事害得他們有家不能回,因為在案件發生后,他們一家人連夜搬出了小區,在外面住著每晚200元的賓館,所以這位加害者父親和被害者母親抱怨著有家不能回。
這種逆天的言論真的讓被害者母親和廣大網友又氣憤又無語。
網友們紛紛希望法院能夠從重地處罰加害者,也要處罰加害者的監護人。
有的網友表示,如果患有精神疾病行兇者都擁有免死金牌,對死者公平嗎?生命平等的意義又在哪里呢?
還有人表示,現在攻擊性極強的精神病和野生猛獸和沒有被馴化的動物又有什么區別呢?希望精神病患者也要和故意殺人罪一樣被執行死刑,不能就這么讓精神疾病成為罪犯逃脫刑罰的工具。
也有網友表示,不僅要處罰精神病患者,也要處罰他們的父母監護人。
到底誰要對這起案件負責?受到處罰呢?雖然現在還沒有進行宣判,但專業律師對此案進行了分析。
三方過錯,都要負責
首先第一過錯人肯定是梁某某了,目前對梁某某的精神判定,肯定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而除了梁某某,她的家屬也要承擔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精神病人犯罪后,沒有被判定要負刑事責任,監護人要承擔起對她嚴加看管的責任,防止其再次危害社會,也要承擔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失。
除了以上這兩類責任人,律師認為可能加害者和被害者所在的小區物業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小區物業可能存在門禁管理不嚴,讓梁某某進入了危險區域,或者在事件發生時,物業的保安人員沒有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
如果小區物業存在以上的管理過錯,也是要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內容來源:環球網——2025年5月27日“需重新取證”,女子家門口被害案擇期開庭!
小編也認為這起案件中,上訴的三類人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尤其是加害人和其家屬,并且家屬的冷漠也需要被譴責被懲戒,只有這樣才能安撫被害者家屬。
其實,小編也和大家同樣擔心,如果這起案件中,精神病真的讓加害者減輕了處罰,那這個社會精神疾病豈不是成為了加害者的免死令牌。
但我們要相信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法律,是兼具公平正義和人情味的,定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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