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5月29日電(記者周聞韜)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重慶市招投標條例》,進一步強化招標人主體責任和評標專家管理,規范投標人行為,構建招標投標全鏈條監管制度體系。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紹,針對近年來招標投標活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關鍵癥結,條例建立招標人對評標報告的審核制度和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依法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措施,實現全流程公開管理,有助于規范招投標活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為防止投標人以惡意低價投標中標,擾亂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條例對評標方法作出進一步完善。針對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設立制度閉環管理。條例明確,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綜合考慮項目社會平均成本,科學、合理設置異常低價警戒線。
條例以專章形式強化評標專家管理,規定建立評標專家選拔、聘任、培訓、評價、考核、退出等全周期管理制度,明確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
條例還進一步夯實了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明確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監管信息共享和協作運行機制,完善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全過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招標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公示制度。加大標后監管,規范合同變更行為。
該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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