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為預(yù)防交通事故,減少交通違法,確保市民出行安全,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重點聚焦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違法載人、老年代步車違規(guī)上路行駛等6類突出違法行為,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025年5月27日7時12分,徐匯交警在漕寶路虹梅路西南約30米,對當(dāng)事人張某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5月26日15時33分,徐匯交警在宜山路蒼梧路西約5米,對當(dāng)事人馬某某實施“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5月26日16時57分,寶山交警在菊泉街潘廣路西側(cè),對當(dāng)事人李某某實施“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5月24日17時24分,浦東交警在環(huán)湖西三路進申港大道北約47米,對當(dāng)事人黃某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2025年5月27日11時36分,楊浦交警在楊樹浦路進定海路西約30米,對當(dāng)事人印某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5月27日9時7分,松江交警在外婆涇路泗陳公路南約250米,對當(dāng)事人孫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5月27日16時48分,奉賢交警在浦衛(wèi)公路進南亭公路東約10米,對當(dāng)事人裘某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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