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28日,德國哈姆高等地區法院正式駁回秘魯農民對德國能源巨頭萊茵集團(RWE)提起的氣候訴訟。但法院同時確認,此類訴訟在德國法律體系下具有可行性。這為未來追究污染者責任提供可能。
德國跨國能源公司萊茵集團RWE的總部。視覺中國 圖
據《紐約時報》報道,法院聲明指出,德國哈姆地區法院法官認為,原告索爾·盧西亞諾·柳亞(Saul Luciano Lliuya)的住宅面臨的洪水威脅程度尚未達到需要賠償的標準,但采納了其律師提出的核心論點:即使氣候影響發生在世界另一端,大型排放企業也應對其導致的氣候變化后果承擔責任。環保人士認為這是氣候訴訟領域的重要突破。
這起開創性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當時居住在秘魯瓦拉斯(Huaraz, Peru)的農民兼登山向導柳亞在德國環保組織“德國觀察”(Germanwatch)的幫助下,對萊茵集團提起首次訴訟。
柳亞認為萊茵集團的排放間接加速了秘魯瓦拉斯上方的冰川融化,威脅其家園安全,要求這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大戶(雖從未在秘魯運營)按其排放比例分擔當地防洪費用。
埃森地方法院2016年以“氣候變化影響無法追溯至單個排放者”為由駁回起訴,但哈姆高等地區法院2017年裁定案件可受理,并于2022年派專家組赴秘魯實地考察。今年3月的聽證會上,法庭重點審議了冰川湖潰決對柳亞房產的直接威脅,但最終認定其住宅海拔較高,“不存在具體危險”。
上述報道稱,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研究氣候治理與訴訟的學者喬安娜·塞策(Joana Setzer)表示:“這可能不是一場完勝,但確實是一次突破。我認為這是后續案件的鋪墊,也是對排放者的警告。”
多次質疑為何唯獨自己被列為被告的萊茵集團,28日發表聲明對判決表示歡迎。該公司此前辯稱,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根源問題”不應由單個排放者擔責,并警告若原告勝訴,將給德國工業領域帶來“不可預見的后果”——因為理論上任何德國企業都可能因全球任意地區的氣候損害被起訴。
主審法官羅爾夫·邁耶(Rolf Meyer)在判決中駁斥了萊茵集團的多項論點,指出盡管該企業與原告家鄉瓦拉斯相距甚遠,但柳亞仍有權對其提起訴訟。邁耶還明確區分了普通公民的微量碳排放與能源巨頭的巨大排放間的區別。裁定若原告能證明損害事實,后者就應承擔法律責任。
盡管德國法院的裁決對其他國家沒有約束力,但國際環境法中心的高級律師杜伊克(Duyck)表示,各國在面對新興議題的法律論點時,往往會參考鄰國司法判例。他舉例稱,20世紀80至90年代美國對煙草公司的判決,就曾推動從澳大利亞到阿根廷等多國發起類似訴訟。
判決公布后,柳亞表示雖對裁決結果失望,但認為該判決為追究污染者法律責任開辟了道路。“我的案件改變了全球對氣候危機時代司法意義的討論,”他說,“這讓我深感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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