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是第五個“民法典宣傳月”,活動主題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民法典宣傳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大民法典學習力度,讓民法典成為人民日常生活的“百科全書”。近日,湖南街道特邀上海七方律師事務所趙珞宏律師,以“快門按下有講究,權益守護有高招——街拍的法律指南”為主題開展線下法治講座。
講座圍繞當前流行的街拍現象展開,律師一方面通過十多個真實的案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深入剖析了街拍的法律界限,并詳細闡釋了合法街拍的邊界。從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三大維度,以攝影師未經同意擅用路人照片、惡意丑化被拍攝者形象等案例,說明侵權情形;同時闡述為履行職責、展示公共環境而拍攝等五種合理使用情形。還強調拍攝未成年人、公眾人物的注意事項。另一方面,針對被不合法街拍的情況,系統講解收集證據、與拍攝者溝通、向平臺投訴、尋求公安機關幫助等維權步驟,助力居民既享受街拍帶來的樂趣,又能守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次講座中,司法所向現場參與的社區居民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讀物,共計70余份。
此次講座讓居民了解到街拍者應當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街拍活動,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和肖像權,從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下一步,司法所將針對街拍行為加強法律宣傳和教育,增強居民對個人隱私的認識和保護意識,為居民提供更加健康、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
案例分享
案例一:上海攝影師長期于街頭抓拍行人,并將所攝照片整理發布于個人攝影網站,且注明可授權商業使用。其中一張照片清晰呈現了正在逛街的王女士的面部與身形。隨后,王女士偶然發現自己的照片被用于某品牌服裝的宣傳廣告,而她從未同意攝影師拍攝及使用自己的照片。
最終,法院經審理認定,攝影師未經王女士同意拍攝并將照片用于商業用途,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權。判決攝影師與涉事廣告公司共同承擔侵權責任,向王女士賠禮道歉并給予經濟賠償。
案例二:某街道旁的咖啡館,設有露天座位。攝影師在街道對面架起相機,對咖啡館露天座位上的顧客進行拍攝。其中,呂女士正與朋友交談,其坐姿和動作被攝影師清晰捕捉,拍攝角度恰好能看到女士較為私密的部位。攝影師將這組照片發布在攝影論壇上,引發網友熱議,后被呂女士的朋友看到并告知她。
最后,警方和法院調查后,認定攝影師的行為侵犯了呂女士的隱私權,對攝影師進行治安處罰,并判決攝影師向呂女士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公開道歉。
來源:徐匯湖南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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