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蔡黃浩、通訊員李輝5月30日報道:今天上午,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近日,上海寶山警方連續查處兩起駕駛報廢車上路違法行為,涉事駕駛員均被處以行政處罰。
5月14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交通管理支隊機動大隊接市民舉報信息,稱一輛已達報廢標準的皖A號牌小型轎車在本市道路行駛。收到信息后,民警立即對嫌疑車輛過往行駛路線開展核查,發現該車僅在“五一”長假及之后的幾天里出現過,并頻繁往返寶山大華和張廟兩地,之后便又失去了車輛的蹤影。根據這一線索,寶山交管部門初步判斷嫌疑車輛頻繁出入的區域極有可能就是駕駛人工作和生活的場所。于是交管部門立刻安排警力兵分兩路對上述區域展開走訪排摸。
圖為民警查獲嫌疑車輛(上海警方供圖,下同)
當日中午,警方就在大華三路真華路附近的街面上發現了嫌疑車輛的蹤影。經過進一步摸排,民警很快在附近單位中抓獲了車輛實際駕駛人吳某。
吳某現場交代稱,該車系他在外地購買的二手車,回滬后很少使用,以致于忘記了年檢,時間一久車輛就達到了強制報廢的標準。今年“五一”,吳某因搬家需要用車,便抱著僥幸心理將車輛簡單維修后上路行駛,沒想到交警這么快就找到了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事故審理大隊民警還發現,吳某除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外,其駕駛證超分未處理的情況也已超過一年,駕駛證已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在此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應被認定為“無證駕駛”。?
圖為民警查獲涉事車輛
無獨有偶,家住羅店的蘇某近期也因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的違法行為被寶山交警查獲。在案件審理時,蘇某向民警坦言,車輛系其子出國前購買,兒子出國后,該車便一直沒有年檢,以致于車輛已經達到了強制報廢的標準。由于聽說車輛長期不使用容易損壞,所以蘇某抱著僥幸心理,在平時出門買菜、購物等短途情況下,偶爾使用一下兒子的車輛。蘇某自認為已經做得十分隱蔽,但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目前,吳某和蘇某因實施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分別被寶山警方處以罰款20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兩人駕駛的“報廢車”也被依法收繳強制報廢。同時,吳某還因實施了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被寶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罰款1500元。
警方提醒: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后也無法理賠,所以廣大車主朋友在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后應按照規定依法報廢,切勿心存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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