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央檢查委員會第56次會議在河內召開,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阮維玉(見下圖)主持會議。
本次會議上,中央檢查委員會對若干內容進行審議并作出結論:
其中,在審議關于對部分地方和單位黨委中違紀的黨員實施紀律處分的報告時,中央檢查委員會指出:
會議場景。圖自越通社
現任教育與培訓部黨組常委、副部長阮氏金芝在擔任乂安省古勞市黨委書記、省黨委常委期間,存在違反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失職失責,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若干事項規定》和《黨員領導干部示范責任規定》,造成嚴重后果,影響了黨組織的聲譽,情節嚴重,需應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建議對阮氏金芝給予紀律處分。
來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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