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孩子家長的做法,我覺得那個家長說的也對,她要退出,也可以給嗨球一個合理的費用,他也沒說不給啊,我認為嗨球應該把費用明細拉清單,寫清楚,對吧。把去歐洲看比賽,見貝克漢姆,來回機票,加門票,加酒店,加活動。也就20萬差不多了。孫繼海中國足球第一人,英超名宿,一節訓練課,最便宜一千吧,再加上每天A級其他教練上課,住宿,服裝,餐飲,接送上下學,場地費,我覺得合理價格200萬吧,還少算了。
其實要退隊完全沒有問題,可以直接退,前提是她孩子從此不踢球,她現在是要退隊還要開自由身證明。
就是說,因傷退訓沒問題,那十八萬也可以不給,只不過你沒有自由身證明,不能找下家,既然你都說不能繼續踢球了,那還要自由身證明何用?由此證明她實際是想以后能轉會找下家,這邊的十八萬也不用給。
我算是明白了,青訓隊提出免費培訓孩子,但是孩子不管真假有病想退出,但是家長想多要一張“自由身證明”。但是這個證明 是約束你不讓你換到其它俱樂部的門檻,如果你想換俱樂部,那么另一個俱樂部就拿出18萬給前一個青訓隊補償或者家長拿出18萬補償也行。
感覺這母親低估了孫繼海影響力。不提事情對錯,這事一出稍微了解一點情況基本都站隊孫繼海,這母親搞輿論戰真是想當然了。
理由找得很奇葩,搞體育的,誰沒有傷病,說白了,也許這家孩子有了更好的平臺去,家長又不想交違約金,難道人家白培養了你家孩子,可以不交錢,既然不想讓孩子踢球了,那就拿個白紙黑字聲明出來“從此不參與足球運動”說白了就是“宣布直接退役”這樣,孫繼海青訓營是可以不收學費。
18違約金這事這么多天了,真相已經很明顯了,這事其實也不算是大事,按規則辦事就行了,孩子現在是有傷,想不訓練了,正常來說直接走人就是了,但孩子媽媽又想孩子以后繼續去別的地方踢球,所以就必須拿到這個證明,拿這個證明就必須交錢,個人覺得很合理,如果孩子以后不走職業踢球,不要這個證也無所謂,孩子媽媽為什么這么糾結呢?是因為她還是想孩子以后還是要走職業發展,那既然是這樣的話,那就必須給錢呀,不然現在的俱樂部憑什么免費教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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