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蘭州市商務局接到多起涉嫌網絡違規開展海外勞務合作線索舉報,為避免勞務人員上當受騙,市商務局發布溫馨提醒。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經省級或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商務、旅游、留學等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
市商務局特別提醒有意愿出國(境)務工的務工人員,可訪問商務部網站,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錄》,詳細核實勞務公司資質。切勿輕信中介機構在網絡平臺上發布的招工信息,以免上當受騙。出發前與中介公司簽訂詳細合同,了解并確認工作和生活條件、薪資待遇等細節以及解除合同、權益賠償等具體條款,避免陷入不法中介陷阱。如選擇出國(境)務工,需持工作簽證,并依法辦理工作、居留證件,切勿受“先辦旅游簽入境”“通過免簽第三國入境”等誤導,否則或因非法滯留面臨處罰。
如在外遭遇勞務糾紛,可向國內中介機構或勞務企業所在地相關主管部門以及對外勞務合作商會投訴。一旦掌握非法勞務中介違法違規行為及證據,可向國內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舉報,同時提供詳細的涉事機構名稱、違法行為描述及有關證明材料。如在境外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請立即報警求助。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趙文瑞
責任編輯:馬和相
來源: 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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