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媒報道,緬甸駐曼谷大使館5月23日發布公告稱,對于在泰緬甸公民持有偽造護照或進行護照篡改、補辦等行為,將采取包括吊銷護照在內的嚴厲措施。
公告中強調,若護照遺失,需獲得內政部批準后方可重新申領新護照。同時嚴禁對護照進行修改、變更、故意損毀,或由無關人員加蓋印章及其他標記。一旦發現此類行為,將對護照辦理相關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并吊銷涉事護照。
此外,公告指出泰國相關部門與緬甸大使館正通過高科技設備,聯合審查經篡改或偽造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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