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關于世俱杯的文章(《新科冠軍無緣世俱杯!最好的球隊只能當觀眾?》)提到,原本按照規則可以獲得參加今年世俱杯資格的墨西哥球隊萊昂,因為與本國球隊帕丘卡同屬一個所有者,而被國際足聯取消了資格。
來龍去脈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萊昂事件的始末。
2023年6月5日,萊昂隊在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聯賽冠軍杯(下稱“中冠杯”)決賽次回合中以1-0、總比分3-1擊敗美國球隊洛杉磯FC,奪得隊史首座中冠杯冠軍。
2024年6月2日,帕丘卡隊在中冠杯決賽中以3-0擊敗美國球隊哥倫布船員,贏得本年中冠杯冠軍。
至此,按照世俱杯的名額分配機制,萊昂和帕丘卡兩隊均獲得了2025年世俱杯的參賽資格。
2024年11月,哥斯達黎加俱樂部阿拉胡埃倫斯(Liga Deportiva Alajuelense)向國際足聯舉報,萊昂隊和帕丘卡隊在獲得世俱杯資格的事情上存在違規,兩隊均隸屬于帕丘卡集團,違反了世俱杯有關章程的規定。阿拉胡埃倫斯主張本隊是除墨西哥和美國俱樂部之外,中北美積分最高的俱樂部,要求以遞補方式獲得世俱杯參賽資格。
2025年3月,國際足聯認定萊昂與帕丘卡的所有權問題存在違規,前者無法證明在經濟、行政和競技層面完全脫離帕丘卡集團的控制,因而取消了前者的參賽資格,也拒絕了阿拉胡埃倫斯隊的申請,并宣布由2023年中冠杯亞軍得主洛杉磯FC與中北美洲積分最高的非冠軍球隊墨西哥美洲進行一場附加賽,勝者將獲得世俱杯參賽資格。
2025年5月31日,洛杉磯FC在主場通過加時以2-1擊敗墨西哥美洲隊,成功搭上世俱杯32強末班車。
疑問一:被取消資格的為什么是萊昂而非帕丘卡?
萊昂與帕丘卡同屬于墨西哥帕丘卡集團(Grupo Pachuca),其實際控制人馬丁內斯·帕蒂諾(José de Jesús Martínez Pati?o)在兩隊股權結構中均為主要股東。兩隊如果同時參加世俱杯,將會違反2024年10月發布的《2025年國際足聯俱樂部世界杯章程》(Regulations for the FIFA Club World Cup 2025)第10條“多俱樂部所有權”規則。
該條第1款規定:
c)任何個人或法律實體不得對多個參賽俱樂部擁有控制權或影響力,此處的控制或影響力定義為:
i) 持有股東投票權的多數;
ii) 有權任命或罷免俱樂部行政、管理或監督機構的多數成員;
iii) 作為股東,依據與其他股東的協議單獨控制股東投票權的多數;或
iv) 能夠通過任何方式對俱樂部的決策施加決定性影響。
因此兩隊必需有一隊被取消資格。
但為什么是萊昂而不是帕丘卡?這是二選一的隨機游戲還是另有內情?
一種說法是兩隊的冠軍時效性有優先級的不同。帕丘卡是更新的冠軍,新晉冠軍的資格在程序上具有天然的正當性。
問題在于,你正當不等于我就不正當啊。而且在四年積分排名中,萊昂(第2)還高于帕丘卡(第7)。國際足聯有關規章并沒有規定出現這種沖突時的解決方案,選擇哪一隊都于法理無依。
在我看來,更有說服力的一種可能性在于兩隊在帕丘卡集團中地位的不同。
相比于帕丘卡俱樂部早在1995年就被馬丁內斯·帕蒂諾收購不同,萊昂隊直到2011年才成為帕丘卡集團的新成員。在一般人看來,帕丘卡隊才是這個集團的主體實體,萊昂隊更像是附屬物。據傳馬老板已公開表示愿意出售萊昂隊,以保住帕丘卡隊的世俱杯資格,只是暫時沒有合適的接盤者。
相信是這一點最終影響了國際足聯的取舍。
最后,一定會有細心的球迷追問,國際足聯(歐足聯:me too)的同一賽事中,不允許同一所有者的多家俱樂部參賽(參考水晶宮),為什么墨西哥就可以?在某種語境下,這是一個不好回答的問題。如果你看過美劇《毒梟:墨西哥》,應該可以理解很多事情都不是理所當然的。好消息是,據傳墨西哥現行法律已經在著手解決這個問題了,計劃到2027年之前會徹底落實。前述馬老板有意出售萊昂隊,應該也有這方面的因素。
疑問二:為什么是洛杉磯FC和墨西哥美洲?
雖然萊昂隊的官方聲明表示完全不同意國際足聯的裁決,但他們被取消資格也屬有據可依。那么空出來的名額分配給誰就成了新的問題。
從結果逆推:為什么要從洛杉磯FC和墨西哥美洲隊中二選一?
我沒有找到國際足聯關于這方面的官方依據。搜索各種相關資料,似乎原因無外乎以下兩點:
一、原賽事關聯性優先原則:萊昂隊此前取得世俱杯資格的依據是獲得了2023年的中冠杯冠軍,現在失去資格,那么由當屆亞軍洛杉磯FC頂替,具有程序的正當性;
二、積分排名次優先原則:墨西哥美洲隊是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協下非2021-2024中冠杯冠軍中排名最高的球隊,因此有資格替補。
報道很多,這篇看起來比較權威:
國際足聯的騷操作
國際足聯的做法值得商榷。
由亞軍頂替冠軍參賽,在各方面都能找到慣例或先例。
首先它符合賽事關聯性優先原則,這一條正是導致萊昂隊失去資格的始作俑者阿拉胡埃倫斯隊的替補申請被否決的原因。
其次,大到政治領域,國家元首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由副職代行職責,已成通識。
再次,在足球史上,并不缺乏由亞軍頂替冠軍履行其“職責”的先例:
1971年豐田杯,歐冠冠軍阿賈克斯放棄參賽,由亞軍帕納辛奈科斯頂替參賽;
1973年豐田杯,歐冠冠軍阿賈克斯放棄參賽,由亞軍尤文圖斯頂替參賽;
1974年豐田杯,歐冠冠軍拜仁慕尼黑放棄參賽,由亞軍馬德里競技頂替參賽;
1993年歐洲超級杯和豐田杯,歐冠冠軍馬賽隊被歐足聯處罰失去參賽資格,兩項賽事均由亞軍AC米蘭頂替參賽。
某種意義上,豐田杯可以稱作世俱杯的前身。
最后,洛杉磯FC隊參賽,也沒有違背同國俱樂部名額限制的規則(邁阿密國際作為東道主,不受此項限制;西雅圖海灣人與洛杉磯FC均以“冠軍”身份參賽,名正言順)。
如此看來,直接讓洛杉磯FC頂替參賽,合情合理,有據可依,又沒有突破任何規則。奈何國際足聯非要畫蛇添足,把墨西哥美洲隊拉進來。
你搞附加賽也罷了,為什么不在中立場進行或者搞主客場兩回合制,非要在洛杉磯FC的主場搞單場決勝?以我小人之心度之,怎么感覺像是這個資格本來就該直接給人家洛杉磯FC的,現在拉出一個強隊來搶食,又有點愧疚,于是再找補讓洛杉磯占點好處?這個做法像不像NBA裁判剛吹完A隊一個莫名其妙的犯規,回頭就給B隊吹一個莫名其妙的違例?
除了積分排名途徑優先級不如賽事關聯性原則,美洲隊最大的問題在于突破了同國2家俱樂部參賽的限制。在墨西哥已經有兩支冠軍球隊(蒙特雷、帕丘卡)的情況下,非冠軍球隊美洲隊如果可以參賽,歐洲那邊積分高于很多球隊的利物浦憑什么就不能參賽?
梅西被保送了嗎?
除了在萊昂事件中各種謎之操作,在東道主球隊的選擇上,國際足聯也有偏心之嫌。
在最終32強的參賽資格來源說明中,東道主球隊邁阿密國際的身份是“2024年美國職業大聯盟支持者盾得主”,也就是2024年美職聯常規賽冠軍。
美職聯與NBA的賽制頗有類似,都是分為常規賽和季后賽。
熟悉NBA的球迷都知道,NBA的最高榮譽是總冠軍,常規賽取得好成績只能確保季后賽的資格。很多球迷都對NBA中那些成功的豪門球隊手上有多少次總冠軍如數家珍,但你知道凱爾特人或者湖人隊獲得過多少次常規賽冠軍嗎?拜托,73勝的常規賽冠軍不能拿下總冠軍都會被當成恥辱,誰會記得一支不能獲得總冠軍的常規賽冠軍呢?誰又在乎你這個總冠軍不是常規賽冠軍呢?
毫無疑問,國際足聯選擇擁有梅西、蘇亞雷斯、布斯克茨、阿爾巴這些巨星的邁阿密國際作為東道主的代表,無法不引起爭議。
據稱,直到2024年10月3日,也就是2024年美職聯常規賽結束、邁阿密國際正式獲得常規賽冠軍后的第二天,國際足聯才在其理事會會議上決定由常規賽冠軍作為東道主的代表參加世俱杯。此前從未公布任何與東道主球隊選取有關的標準。
為什么對于各大洲參賽球隊的資格,早早就能明確,而區區一個東道主,反而遲遲不能確定標準?最后的這個“標準”也與常人對于賽事最高榮譽的理解大相徑庭,很難說國際足聯沒有私心。
國際足聯決定東道主“標準”的時機耐人尋味。如果更早宣布,等于失去主動權,萬一邁阿密不能奪得冠軍,豈不是很尷尬?如果等到季后賽結束再看情況宣布,則不可控因素太大。屆時總冠軍如果不是邁阿密,卻宣布由常規賽冠軍參賽,豈不是制造爭端授人以柄?如果宣布總冠軍參賽,豈不是自找沒趣?因此只有在常規賽結束而季后賽未開始前宣布,才是最萬無一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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