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國南方航空微博發布情況通報:
5月31日,CZ6850杭州EWD飛往深圳的航班上,一旅客攜帶的相機電池、充電寶出現冒煙情況,乘務組第一時間妥善處置,迅速排除安全風險。為確保安全,機組立即返航,航班于起飛15分鐘后安全降落。公司積極做好旅客后續服務保障工作。公司提醒廣大旅客,嚴格遵守民航安全規定,妥善攜帶和使用類似設備,確保安全出行。
充電寶是我們日常出行的常備物品之一
然而
充電寶起火爆炸事件時有發生
什么情況下
充電寶可能發生自燃、爆炸?
1
無法散熱
充電時放在被子、盒子等不利于散熱的環境,或者將充電寶放置在炎熱天氣中或發熱機箱等高溫區域,都有可能引發充電寶的自燃、爆炸。
2
過度充電
不要過分依賴充電寶的過充保護,已經充滿電還一直插著充電器,不但會減少充電寶的使用壽命,長期過度充電也有可能導致充電寶爆炸。
3
劣質產品
一些劣質充電寶采用低質量的電芯和電路板,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這些充電寶在充電或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短路、過熱等異常情況,從而引發爆炸。
4
摔、碰、擠壓
摔、碰、擠壓等,可能會造成內部零件錯位、電芯泄漏等,從而引發充電寶爆炸,充電寶外殼稍有鼓起時就必須停止使用。
5
頻繁使用
頻繁使用充電寶,會縮短充電寶的壽命,帶來爆炸的可能。
你的充電寶安全嗎?
什么情況下要停止使用充電寶?
請對照自查!
乘坐飛機時
哪些東西不能帶,你知道嗎?
1
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乘機或托運,包括煙花爆竹、汽油、高濃度酒精、各類點火裝置等。
注意!女士常用的指甲油、洗甲水,因含有易燃溶劑,也屬于易燃物品,禁止攜帶或托運。
2
槍支、管制器具
槍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及其仿真品;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軍警械具、其他屬于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禁止隨身攜帶及托運。
3
危險物品
壓力罐裝的補水噴霧、防曬噴霧、發膠等屬于危險物品,嚴禁托運和攜帶。
4
異味物品
帶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禁止攜帶或托運,比如榴蓮。
5
充電寶
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提到以下規定:
關于容量:飛機上充電寶的容量有嚴格的限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時),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大于160Wh的充電寶,是不可以帶上飛機的。
關于攜帶: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同時需要注意,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關于使用: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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