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而
最近有個新聞挺有意思,一位女士穿著高跟鞋在健身房跑步機上跑步,結果摔傷了,事后她把健身房告上了法庭。這事兒聽起來有點離譜,但仔細想想,其實給所有人都提了個醒:只要是和人打交道的事情,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場合,多提醒、多預防永遠沒錯。哪怕你覺得有些風險看起來再荒誕,也得提前想到,否則一旦出事,責任可能就落到你頭上了。
為什么健身房會被起訴?很多人第一反應可能是:“穿高跟鞋跑步不是自己作嗎?健身房憑什么擔責?”但法律上的責任劃分沒那么簡單。健身房作為經營場所,有義務保障顧客的安全。如果法院認為健身房沒有盡到足夠的提醒或防護義務,比如沒在跑步機旁貼“禁止穿高跟鞋使用”的警示,或者工作人員看到后沒及時制止,就可能被判承擔部分責任。
這背后的邏輯是:普通人未必具備專業的安全意識,而商家或服務提供者被認為更有能力預見到風險。哪怕顧客自己“作”,如果你沒提醒、沒阻止,就可能被認定為“放任風險發生”。
健身房這件事只是個縮影。生活中類似的場景太多了:比如餐廳地板太滑,顧客摔傷;比如兒童游樂設施沒貼年齡限制,小孩受傷;比如小區樓梯間燈泡壞了,物業沒及時換,業主摔傷等等。這些情況里,受傷的人可能自己也有責任(比如跑太快、沒看路),但提供服務的一方如果完全沒作為,就容易惹上麻煩。法律講究“過錯分擔”,哪怕你只占10%的責任,也可能要賠錢。
很多人吐槽:“穿高跟鞋跑步還要人提醒?這不是常識嗎?”但現實是,人和人的“常識”差距極大。你覺得荒謬的事,別人可能真沒想到。比如:有人用微波爐加熱雞蛋導致爆炸;有人站在旋轉椅上換燈泡摔傷;甚至有人起訴咖啡杯上沒寫“小心燙”……這些例子聽起來可笑,但恰恰說明:你以為的“常識”,對另一個人可能是盲區。尤其是服務行業,面對的客戶千奇百怪,不能指望所有人都理性謹慎。
那怎么避免背鍋?核心就兩點:多提醒,多預防。具體可以這么做:
把能想到的隱患都貼上警示。比如健身房在跑步機旁貼“請穿運動鞋”“勿高速運行時跳下”,餐廳在濕滑地板放“小心地滑”牌子。別嫌啰嗦,文字提醒是最低成本的自我保護。甚至可以寫,“請勿在跑步機上吃火鍋!”
看到危險行為立刻制止。比如店員發現顧客穿高跟鞋上跑步機,就該馬上勸阻。哪怕對方不聽,至少你盡到了義務。
對設備、環境做安全排查。比如物業定期修樓梯燈泡,商場檢查扶手是否松動。發現問題趕緊修,別等出事再補救。
監控、簽到記錄、安全告知書等都要保存好。萬一出事,能證明自己沒過錯。
有人可能覺得:“這也管那也管,累不累?”但現實是,一旦出事,扯皮的成本更高。賠錢還是小事,口碑受損、時間精力消耗才是無底洞。把預防做到前面,其實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這個世界永遠不缺意外,但大部分糾紛其實可以通過“多看一眼、多說一句”避免。無論是開店、辦公,還是組織活動,記住一個原則:把別人當“小白”,總比把自己當“倒霉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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