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陸火 秦仲海
5月26日,徐興武來到江西省高安市公安局,追問警方“為何不立案”,滿臉的辛酸無奈。
十年前,徐興武花了365萬元,從江西瑞菱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瑞菱公司”)購買了10輛重型自卸車。結果,這些車輛全部質檢不合格,成了一堆“破銅爛鐵”。
十年來,他已無數次奔走于當地公檢法司、市場監管部門,卻僅僅要回了其中兩輛車的購車款65萬元及10.2萬元的損失賠償。
徐興武控告銷售不合格貨車人員“銷售偽劣產品”犯罪,但十年來,警方始終不予立案。2025年4月,徐興武再次控告為不合格車輛辦理上戶登記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警方同樣不立案。
徐興武很疑惑。他說,如此明顯的犯罪事實擺在眼前,高安市公安局就是不立案,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
01 花幾百萬買了一堆“破銅爛鐵”
徐興武是高安市的一名汽車經銷商。2015年3月,他向瑞菱公司購買了10輛貨車,雙方約定總價365萬元。
徐興武先后支付了178.5萬元購車款,后者則按許興武的委托,為10輛車辦理了上戶登記,車輛登記在江西省高安汽運集團洪瑞汽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洪瑞公司))名下。
沒過多久,徐興武便發現,這10輛貨車存在產品質量問題,根本沒辦法上路。
此后雙方互相起訴,瑞菱公司要求徐興武支付剩余購車款,徐興武則要求對方退錢、賠償損失。
訴訟過程中,出現了“法院不同意鑒定”的離奇一幕。徐興武說,涉案車輛是否合格,一鑒定便知,法院竟然不同意鑒定,是想隱藏什么呢?
無奈之下,徐興武找到媒體求助,希望社會各界關注此事。
2020年3月,經時任江西省長易煉紅批示,高安市市場監管管理局委托上海華碧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涉案貨車進行質量鑒定。
鑒定結論顯示,涉案的10輛貨車整備質量均不合格,10輛涉案車輛均出現超重情形,有6輛車超重50%以上。
花幾百萬買到一堆“破銅爛鐵”的第五年,這批貨車才終于被認定為“不合格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質量鑒定,雖是由高安市監局委托,但10萬元鑒定費用,卻是由徐興武本人自掏腰包。
02 刑事控告十年警方堅決不立案
2023年12月,經宜春中院判決,雙方的汽車銷售合同被解除,徐興武拿回了其中兩輛車的購車款65萬元,還獲得了損失10.2萬元。
案件審理過程中,宜春中院還委托了兩家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產品質量鑒定。兩家鑒定機構亦同樣指出,這些車輛不符合國家標準。
這些不合格的貨車,至今停在高安市小喻村停車場。徐興武不知如何處置它們。
“對我而言,這些就是一堆廢銅爛鐵。既不能上路運輸,也不敢轉賣,還不如一把火燒了。”徐興武說,鑒定意見顯示,這些車輛甚至無法通過維修或改裝達到合格狀態。
多年來,徐興武一直在對瑞菱公司及相關負責人涉嫌銷售偽劣產品進行刑事控告。
案件資料顯示,2016年3月8日,高安市場監管局案審委員會經集體討論后,以瑞菱公司“涉嫌銷售偽劣產品”,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結果,僅3天后的同年3月11日,高安市公安局便以“瑞菱公司沒有銷售偽劣產品的主觀犯罪故意”為由,決定不予立案。
2016年6月3日,徐興武又以生產者安徽華菱公司及銷售者江西瑞菱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提出控告,但高安市公安局以上述兩公司的行為“不屬于犯罪行為”為由,不予立案。
2024年6月20日,徐興武再度向高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提交材料,控告瑞菱公司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
2024年7月18日,高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作出答復稱,其控告訴求與2016年的控告訴求一致,此前,高安警方已作出“不屬于犯罪行為”的結論,因此,對徐興武提交的控告材料不再登記、退回本人。
03 警方被質疑“地方保護主義”
徐興武還提出疑問,質量不合格的貨車,卻順利辦理了上戶登記,這是如何做到的?
2020年7月,機構媒體“上游新聞”發布了一篇《“物流汽運之都”江西高安貨運亂調查:出廠重卡疑集體換“薄皮”貨廂過檢上戶》調查報道,披露高安市存在以“代檢”等方式通過車管所檢測等亂象。
一份江西萬載縣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刑事判決書》則顯示,原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負責人盧喬,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相應刑期,退繳違法所得104.5萬元。
判決書顯示,盧喬利用擔任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干部、車管所高安分所負責人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04.5萬元。
該份判決書,涉及了徐興武一直控告的瑞菱公司。判決書顯示,瑞菱公司負責人楊彬彬于2015年三次到車管所高安分所“拜訪”盧喬,總共行賄了3萬元。
楊彬彬在證言中稱,之所以給盧喬送錢,是為了獲得盧喬的關照,保證其公司銷售的卡車在高安分所辦理新車上戶等業務時不被刁難。
2025年4月,徐興武再次向警方提起控告,要求追究為不合格車輛辦理上戶登記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刑事責任。
徐興武指出,無論是宜春中院的判決文書,抑或是相關的質檢報告,已充分證明涉案車輛系不合格產品,依法不能完成上戶登記,但相關人員卻為涉案車輛進行了上戶登記。
結果,警方還是不立案。2025年5月20日,高安市公安局回復徐興武稱,經審查認為,證據不足,未發現違法犯罪事實。
徐興武告訴筆者,其報案時,向警方提供了關鍵證人的信息、聯系方式,結果,證人并未收到任何接受詢問的通知。
“這是赤裸裸的地方保護主義!”徐興武憤怒地說。他認為,高安是“中國物流汽運之都”,當地警方百般回避案件中的犯罪問題,就是為了掩蓋行業中的那些亂象,以免“影響”高安的經濟支柱。
徐興武說,他自己也是高安20萬物流汽運從業人員中的一員,掩蓋問題并不利于行業的整體發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才能使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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