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夏日來臨,防曬化妝品迎來銷售高峰。不少商家打出“防護+修復”的宣傳口號,聲稱產品既能防曬,又能美白修復。然而,消費者購買使用后卻發現,這些所謂“多效合一”的產品,其實很多都只是普通的化妝品。
“防護”≠“防曬”
防曬產品究竟該怎么選?
在北京多家日化用品銷售店,防曬霜、防曬噴霧等產品被擺在最顯眼的位置。
某款售價百元的產品包裝上印有醒目的“50”字樣。在商家推薦的其他幾款防曬產品包裝上,也出現了“35”“50”等類似數字。銷售人員稱這些是防曬指數(SPF)的標識。
銷售人員推薦的這些防曬產品,名稱多為“隔離防護乳”“防護噴霧”等,并未明確標注“防曬”字樣。對此,銷售人員解釋稱“防護”等同于“防曬”,還能修復曬后損傷。
這些所謂的“隔離防護”產品,真的具有防曬功效嗎?
專家表示,產品是否屬于防曬霜主要看兩點:
產品上是否有防曬指數的“SPF”值和“PA”值。SPF值是防中波紫外線(UVB)的,中波紫外線主要引起曬傷、曬紅。PA值主要是防長波紫外線(UVA)的,長波紫外線主要引起光老化和曬黑。
防曬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在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上應有“國妝特字”標識。
從這兩點看,“隔離防護”產品僅屬普通化妝品范疇,與防曬無關。記者走訪多家化妝品銷售店發現,貨架上宣稱具有防曬功能的產品中,超過三分之一并非真正的防曬化妝品。
多批次防曬霜抽檢不合格
易引起皮膚損傷
國家藥監局近期發布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年報。年報顯示,2024年國家藥監局抽檢12類化妝品21362批次產品,其中發現問題的化妝品中,防曬類產品的批次最多。
國家藥監局2024年共發布19次化妝品抽檢通告,有535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或不符合規定要求,其中防曬霜、防曬噴霧有120批次,占比超過22%,位列所有化妝品品類之首。
抽查發現問題的120批次防曬霜、防曬噴霧,問題主要集中在:
標示添加的防曬劑成分,檢測發現未檢出,存在虛標防曬劑或“偷梁換柱”的現象;
防曬劑含量明顯不足,存在“偷工減料”問題,實際防曬效果與標稱的嚴重不符。
專家表示,比如產品標簽上標識了6種防曬劑,而檢測時只檢測到2種,反而會造成皮膚損傷,引起皮膚曬紅,甚至出現水泡、大泡,同時還可能伴有瘙癢疼痛。這種急性的日曬傷,時間久了會慢慢造成皮膚的光老化。另外,長期的紫外線損傷和皮膚腫瘤的發生也密切相關。
專家介紹,防曬化妝品除了存在虛標防曬劑成分的問題,還存在部分產品違規添加禁用的防腐劑和香料。
當前,防曬化妝品市場日益火熱,但不少消費者仍存在認知誤區。比如,不少消費者誤以為防曬指數越高越好等。
專家提醒消費者,SPF值越高越厚重,日常生活中如果長期使用,可能因清除不干凈,導致皮膚出現皮疹等問題。“SPF50和SPF30比雖然高了20,但它的防紫外線能力只高1%,所以SPF越高,大家可能覺得防曬能力越強,但它可能給我們皮膚帶來更多的負擔。”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綜合《每周質量報告》
總臺央視記者/張蕓 閆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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