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南方周末發布的一篇專題報道中,一位愛好足球的律師解讀了對孫繼海青訓機構嗨球和家長糾紛一事。
律師王國良是一位足球愛好者,還贊助了一支業余足球隊,他在全程關注目前風波?!凹议L也沒說不賠錢,只是覺得18萬元有點多?!彼f,其中可能有溝通不暢的緣故,另外他也提到糾紛的重要爭議點,該賠償多少。
他從法律的角度分析,此前國內也有一家大俱樂部和小球員合約糾紛的官司,合同里注明違約金高達1000萬元,最后法院并沒有支持這一金額,“1000萬元明顯不符合實際,就是成年球員很多也達不到1000萬元”。他說,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具體賠償金額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例如,會參考同一批小球員的違約金額,在此次糾紛中,其他孩子的賠償金額是數萬元不等,但也可能是其他孩子沒有主力水平。
此外,王國良說,合約由家長和俱樂部簽署,小球員雖然沒滿18歲,但是也有一定的自由意志,從青少年兒童權益保護的角度出發,應該給小球員自由離開的機會。“人性化的做法是,先放小朋友走,青訓機構再跟家長打官司,討要賠償。”
“你要協助這孩子轉會注冊,放他走了,你可以起訴家長要錢,它是兩個法律關系。”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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