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極目新聞報道,近日,浙江寧波一蘭博基尼車主酒后請代駕將車開到小區(qū),隨后自己開車進車庫,但因其不愿支付代駕小哥墊付的5元停車費,被對方舉報酒駕。蘭博基尼車主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59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其駕駛證被扣12分,暫扣6個月,并被處2000元以下罰款。
據(jù)代駕小哥的描述,接單時因為看到對方駕駛的是一輛價值幾百萬元的豪車,擔(dān)心路上出事難以承擔(dān),于是表示拒絕。但在車主承諾會支付小費后,自己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車開到車主家的地下停車場后,小哥見車主沒有掏手機的意思,提醒“不給小費可以,但要先支付5元停車費”,對方并未理會,自行將車開進停車場,還順手拉黑了代駕小哥。小哥一怒之下,舉報了豪車車主涉嫌酒駕。
整個事件的過程并不復(fù)雜,可能在生活中也經(jīng)常發(fā)生,之所以在網(wǎng)絡(luò)上有著如此高的熱度,是因為網(wǎng)友站在不同的立場,得出的是完全不一樣的結(jié)論,充滿了爭議性。比如有網(wǎng)友站在代駕小哥的立場,認為豪車車主為富不仁,開著幾百萬元的豪車,連“5元停車費都賴”,被舉報也是活該。也有網(wǎng)友站在車主的立場,認為車主當時處于醉酒狀態(tài),意識不清,可能沒有聽到停車費的事情,代駕小哥為了5元停車費就舉報對方,心胸狹窄,有點小題大做,“生活中這種人不好惹”。
當下輿論場最大的一個弊端就是凡事都要搞階層對立,任何一起公共事件都要站隊,非黑即白,不留中間地帶。其實就此事而言,并沒有那么大的沖突。豪車車主有過錯,但遠遠談不上“為富不仁”,不要忘了,事后他不僅在平臺支付了代駕費,還打賞了8元錢。而把代駕小哥的舉報定為“小題大做”,則更是一種偏見。
不管是車主承諾的小費,還是5元停車費,雖然價值不高,但依然是一種約定,有著合同約束力,車主理應(yīng)兌現(xiàn)。但問題在于,車主拒不履約且揚長而去,小哥找不到更好的解決辦法怒而報警的行為,你可以認為是一種報復(fù),但我更覺得是在維護自己的尊嚴。
不同財富階層的人,由生活經(jīng)驗所致,看待事物的視角差異巨大,如果不能共情,矛盾在所難免。在代駕小哥看來,每一個訂單都是日積月累的勞動所得,5元停車費也好,事先說好的小費也罷,該得的要得,不該出的不出,分得很清,看得很重,這不是小氣,因為這就是他的生活。但對于駕駛百萬豪車的車主而言,這點錢根本沒有看在眼里,他甚至?xí)驗榉锤袑Ψ降泥┼┎恍荻室獠唤o。一個卑微如斯,一個高高在上,他們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偶然性的相交,卻永遠無法平視,小哥的舉報未嘗不是弱者在無奈之下的反抗。
為了5元停車費被查酒駕,豪車車主需要上一堂安全駕駛的法律課,盡管這個代價對他而言微不足道。但在我看來,他更需要上的一節(jié)課,是學(xué)會如何善待弱者。在同一個社會空間里,強者和弱者并存,很多時候是相互需要的,就如同豪車車主喝酒后需要找代駕,代駕需要接到訂單。善待弱者不是同情更不是施舍,而是平等與尊重,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尊重每一份契約,不要拿自己的生活經(jīng)驗和財富觀念,俯視甚至鄙視每一個為生活奔波的身影。
我當然也尊重那些共情豪車車主,認為代駕小哥“心胸狹窄”的人。但我們絕大多數(shù)人,其實都跟代駕小哥一樣,我們的生活是由一個又一個5元組成,而不是一輛又一輛百萬級的豪車,我們無法爽快地說“不給就不給吧”,這姿勢可能不瀟灑,但卻是生活最真實的樣子。如此,才能理解代駕小哥的“5元之怒”。
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 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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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林舒佳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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