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樂清有個事兒最近挺受關注——一男的去足浴店花598塊錢洗腳,結果被女技師告了強奸未遂,眼瞅著6月5號就要第二次開庭了。現在人已經被關了三個多月,他姐姐說家里賠了一萬塊,對方也出了諒解書,就想讓弟弟早點出來。這事兒到底咋回事呢?咱慢慢說。
按當事人他姐姐的說法,弟弟去的那家店房間是獨立的,還帶洗澡池,店里給提供短褲。他換了短褲洗澡時,女技師進去加水、搓澡,洗完澡躺床上倆人就拉扯起來,女技師反抗時從床上摔了下來。男的怕被訛錢,自己報了警,結果警察來了,對方就說他要強奸。他姐姐還說,弟弟就是動手動腳了,真要強奸咋會自己報警呢?
這事兒擱在網上,評論區吵翻了天。好多人第一反應都是:“598塊錢洗個腳?這價也太離譜了吧!”確實,普通洗腳店幾十塊錢就能搞定,這價格差得有點多,難免讓人琢磨這里頭是不是有別的“服務”。有人直接說:“男的洗澡讓女的搓背,一看就不是正經店!”這話不少人點贊,正規足浴店哪會安排異性技師單獨進獨立房間服務啊?
還有人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這種場合里的雙方,誰也別說誰清白。”有人打比方:“這種店說白了就是灰色地帶,錢給到位可能沒事,給少了或者鬧矛盾,轉眼就能告你。”甚至有人勸男的:“但凡正經人,誰會去這種地方消費?自己就該先掂量掂量。”這些話雖然不好聽,但確實說出了不少人的想法——消費環境本身就容易讓人起疑,出了事自然兩邊都被質疑。
當然也有人替男的喊冤:“都賠了錢拿了諒解書,為啥還關著人?”這也是很多人不明白的地方。按常理說,私下和解了應該能緩和,但這事兒涉及刑事案件,不是賠了錢就能完的。強奸未遂屬于公訴案件,就算受害者諒解,該走的法律程序還是得走,諒解書只能算量刑時的一個參考,沒辦法直接讓人脫罪。
說實在的,這事兒看著是個人糾紛,其實反映出不少問題。首先是這消費價格和服務內容,598塊錢洗腳到底合不合理?異性技師單獨在獨立房間服務,是不是打了擦邊球?這些要是不弄清楚,以后類似的糾紛可能還會發生。再就是法律層面,很多人以為“私了”就能解決一切,可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沒那么簡單,這也提醒大家得多懂點法律常識,別以為賠了錢就萬事大吉。
還有網友說的“環境問題”也挺關鍵。為啥一聽說這種事,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這地兒就不正經”?說到底還是有些消費場所的業態模糊,容易讓人聯想。與其事后爭論誰對誰錯,不如先把這些場所的規范做好,明明白白消費,才能減少麻煩。
現在就等法院開庭判了。但不管咋說,有一點得清楚:不管在哪消費,強迫別人肯定不對;可反過來,也不能因為消費場所特殊,就隨便給人定罪。這中間的分寸,得靠法律來定,也得靠大家心里的一桿秤。希望這案子能查個清楚,給兩邊一個公正的結果,也讓關注的人看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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