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法院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組織普法小分隊走進西江鎮傳統村落開展送法進村寨活動。受訪單位/供圖
記 者|李卓謙
責 編|張晶
通訊員|龍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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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貴州省黔東南州腹地,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云霧繚繞,西江千戶苗寨吊腳樓鱗次櫛比。雷山縣人民法院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扎根這片浸潤著苗族“賈理”文化、“議榔”傳統與“嘎百福”歌謠的土地,將現代司法文明與苗族千年治理智慧深度融合,構建起“文化為魂、生態為基、共治為要”的基層善治模式,為守護綠水青山、護航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新動能。
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庭長唐云清介紹,苗族文化中的“共議、共護、共享”理念,與新時代“楓橋經驗”一脈相承。“我們既要當好綠水青山的‘守護人’,又要成為苗寨善治的‘織錦匠’,讓法治之花在雷公山的云霧間、在苗族的古歌里永遠綻放。”唐云清說。
激活“賈理”基因,讓傳統智慧耦合現代治理
西江鎮下轄21個行政村、1個居民委會員、62個自然寨,苗族人口占比89.4%,轄區內西江千戶苗寨是國家4A級景區,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就坐落其中。
“賈理”作為苗族經典傳統文化,是苗族先輩留給后人的,在調處矛盾、提升善治方面極其重要、極具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于2008年6月14日被列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精心提煉苗族“賈理”中“天人合一”“和諧共榮”的核心理念作為根基,創新“賈理傳承+嘎歌議榔+寨老協同”治理體系,打造了苗寨里的“賈理議榔廳”“嘎歌神判坳”,并與轄區村寨黨支部、黨小組織點成網,吸納26名德高望重的寨老、“賈理”傳承人及10名“嘎百福”傳承人擔任特邀調解員,將“議榔”議事制度轉化為矛盾化解“議唱釋簽四步法”:一議“榔規民約”明是非(對照苗族傳統規約梳理權利義務),二唱“嘎百福”歌謠化心結(以苗族敘事詩歌闡釋法理人情),三釋法律明規定(尋找法律與公序良俗的契合點、平衡點),四簽調解書定紛爭(簽訂協議賦予法律效力)。
此外,該法庭還邀請苗族繡娘、染娘,以苗繡、蠟染飾品作為承載,制作出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苗繡版調解書、蠟染版調解書,賦予文化認同,拓展教育廣度;編纂《苗族“賈理”法治百案集》,將“山林糾紛調解”“非遺保護”等案例轉化為苗語快板、蘆笙曲,納入“嘎百福”非遺傳承培訓內容;依托苗鄉侗寨少年法學院開設“苗族法治文化班”,培養既懂“賈理”傳統又通現代法律的“雙語法治帶頭人”。
黔東南州素有“百節之鄉”之稱,適逢節慶,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干警與寨老共同開設“賈理法治課堂”,通過“嘎歌普法”“案例擺賈”等形式,將尊老愛幼、鄰里和睦、生態保護、文旅經營等法律知識寓教于樂。組織開展的“吃新節法治蘆笙賽”“苗年調解達人秀”等活動深受苗族群眾歡迎,法治理念隨悠揚曲調流淌進群眾心田。
2025年一季度,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組織開展“賈理議榔”“廊橋嘎歌會”18場,調解相鄰、涉旅等糾紛41件,“山林田土皆有規,鄰里紛爭共議決”成為基層治理共識。
編織多元解紛網絡,構建三級“同心圓”
針對西江千戶苗寨景區日均接待游客超萬人,民宿經營、生態保護等糾紛多發的特點,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依托“一庭兩所”聯動辦公格局,構建“寨老初調+議榔會商+法庭定分”的三級過濾機制,配套“1+1+1+N”網格服務體系(1個法庭+1個司法所+1個公安派出所+N個苗寨網格),推動實現“小事不出寨、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其中,通過設立“嘎百福調解室”,創造出“非遺共傳、嘎歌共唱、糾紛共調”的特色模式,現場調解游客投訴、相鄰關系、侵權責任等糾紛。2025年3月,宋某和董某因房屋改造問題發生糾紛,董某在改造加建原房屋時占用了公共通道,且屋檐越界到宋某屋檐滴水界內,導致雨水經董某屋頂反彈到宋某家。法官到現場仔細勘查后,經雙方同意組織調解,援引苗族“賈理”中“建房先把榔來議,地基邊界勿相犯”“留足間距心不躁、鄰里和諧樂逍遙”的規約,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的法條,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董某主動將越界屋檐鋸掉。
此外,該法庭還出臺《關于為西江千戶苗寨打造世界級旅游景區提質升級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打出“護景、興旅、潤商”組合拳,為西江千戶苗寨打造世界級旅游景區提質升級提供全鏈條司法保障。建立“法庭+景區管委會+文旅局”三方聯動機制,針對民宿集群租賃、傳統建筑保護等涉旅產業共性問題,創新“旅游糾紛預賠付金”“生態修復勞務代償”等機制。
2025年2月,游客王某偕家人到景區游玩,夜間到觀景臺觀賞夜景時,王某在一處臺階處摔倒,造成髕骨骨折。經撥打景區服務熱線,初步商定由王某先行墊付治療費用,后期景區保險工作人員與其對接理賠等事宜。但后來由于產生的費用條目眾多,雙方就賠償部分確認產生分歧,王某通過訴訟進行維權。經法庭審理,最終科學準確核算賠償金額,原被告雙方均服判。
在技術智能保障方面,該法庭開發了“嘎百福”調解e平臺,搭載“嘎百福”曲庫、雙語遠程調解等功能,為不會漢語的苗族群眾提供“云上議榔”服務,為游客提供云端苗漢雙語“同聲傳譯”高效化解糾紛。
今年以來,該法庭通過“議榔速裁通道”“嘎百福”調解室快速高效化解涉旅矛盾糾紛22起,以公正和效率獲游客、商戶點贊。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如苗繡銀線般細密融入村寨生活,讓旅游更旅“優”,繪就文旅融合法治底色。
守護綠水青山,擦亮“雷山經驗”環境司法名片
清水江屬于長江流域重要支流,在長江“十年禁漁”政策實施以來,水生生物數量穩定增加,生物多樣性顯著改善,多種瀕危罕見魚類重新出現。然而,在利益驅動下,一個由數十人組成、分工明確的電捕魚團伙沿清水江跨臺江、施秉、劍河三縣實施非法捕撈。
2024年,經公安機關偵查,一條從非法捕撈到中間商收購,再到市場分銷的黑色利益鏈條浮出水面。上述三縣檢察機關分別將案件起訴至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法院——雷山縣人民法院,由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審理。
經庭審查明,2021年至2023年,邰某等40人在清水江流域使用禁用漁具多層刺網、撒網、地籠網、電魚機等方法從事非法捕撈水產品活動,并將漁獲物出售他人,涉案標的共計145.84萬元。法庭認為,長江禁漁政策實施以來,清水江作為長江流域重要支流受到保護,相關部門廣泛深入開展大量禁捕宣傳,被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相關法律規定并應嚴格予以遵守。被告人非法捕撈活動多利用夜晚進行,并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說明其明知非法捕撈系違法行為。
最終法庭經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行為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判處邰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拘役3個月不等刑罰,并處人民幣12000元至200元不等的罰金。
值得一提的是,該法庭結合臺江、劍河清水江流域生態環境與當事人自身實際情況,與檢察院、農業農村局協同聯動,多次開展實地勘驗調研,回應群眾期盼,創新科學水體保護新模式——對水生環境生態鏈物種分布狀態較佳的清水江劍河流域,組織當事人形成護漁隊進行巡河護漁;對水生環境生態鏈存在缺口的清水江臺江流域,適用增殖流放修復方式。同時基于平衡“依法公平公正審理案件”與“被告人生產生活實際情況”,向涉案人員發出《護漁令》,在細化勞務代償部署的同時,就河道清理、線索提供、法律宣傳方面等作出指令,以司法之力有效提升生態環境保障水平。
近年來,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立足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司法在保護生態環境資源中的作用,為實現轄區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的生態文明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環境司法“雷山經驗”逐漸成為貴州基層法院的一張亮麗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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