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0 年,廣東佛山的一個小村莊里,發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一個年僅 20 歲的姐姐,在男友的蠱惑下,竟然將自己年幼的弟弟妹妹殘忍地活埋。
這起案件震驚了整個村子,也引發了社會對于家庭矛盾、人性扭曲以及法律尊嚴的深刻反思。讓我們走進這個令人心碎的故事,探尋背后的真相。
故事發生在佛山市南海縣西岸鎮大槎村,劉躍華和余金蓮夫婦在這里過著樸實的生活。1979 年,他們迎來了家庭的第一個孩子 —— 女兒劉婉玲。
在那個提倡計劃生育的年代,劉躍華夫婦本以為劉婉玲會是他們唯一的孩子,便將所有的愛都傾注在她身上。劉婉玲在父母的呵護下茁壯成長,一家三口的生活雖然平淡,卻也充滿了幸福。
然而,命運的轉折總是讓人始料未及。1995 年,已經 40 多歲的余金蓮突然發現自己再次懷孕。這個消息讓劉躍華夫婦既驚喜又擔憂,驚喜的是他們將迎來新的生命,擔憂的則是家庭的經濟負擔。
在那個年代,農村家庭的經濟來源有限,養育一個孩子并非易事。但最終,對新生命的期待戰勝了一切顧慮,他們決定迎接這個孩子的到來。
同年年底,一個可愛的女嬰呱呱墜地,劉躍華夫婦為她取名劉小玲。一年后,余金蓮再次懷孕,并順利生下一個男嬰,取名劉興宏。隨著兩個孩子的相繼出生,劉躍華夫婦的生活變得忙碌而艱辛。
為了給孩子們更好的生活,劉躍華不得不前往佛山市內打工,而余金蓮則在鎮上的大排檔當服務員,補貼家用。
隨著弟弟妹妹的出生,家庭的重心逐漸發生了轉移。劉躍華夫婦為了照顧年幼的孩子,不得不將更多的精力和時間投入其中。在這個過程中,劉婉玲明顯感覺到自己得到的關愛和關注變少了。
曾經那個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她,如今在家庭中的地位似乎變得有些 “尷尬”。父母因為忙碌,對她的關心不再像以前那樣事無巨細,零花錢也因為家庭經濟壓力而有所減少。
不僅如此,父母有時還會要求劉婉玲幫忙照看弟弟妹妹。對于一個正處于青春期的女孩來說,照顧年幼的孩子并非易事,而且這也讓她覺得自己像是一個 “免費的保姆”,心中漸漸產生了不滿和怨恨。這種不滿和怨恨在她心中慢慢積累,如同埋下了一顆罪惡的種子。
在劉婉玲 19 歲那年,經人介紹,她結識了江蘇淮安的蔣桂陽。蔣桂陽父母雙亡,在當地一個小區擔任保安。兩人相識不久后,便確定了戀愛關系。劉婉玲對蔣桂陽一往情深,滿心期待著與他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
然而,當劉婉玲將蔣桂陽帶回家中,介紹給父母認識時,卻遭到了父母的反對。
劉躍華夫婦一直希望女兒能夠在當地找一個家境稍微好一點的男子結婚,這樣女兒以后的生活也能有個保障。而蔣桂陽的家庭條件實在太差,他們擔心女兒跟著他會吃苦。面對父母的反對,劉婉玲并沒有放棄這段感情,反而更加堅定了要與蔣桂陽在一起的決心。
蔣桂陽為了能夠與劉婉玲結婚,開始想方設法討好劉躍華夫婦。他多次向余金蓮表達想要與劉婉玲結婚的意愿,余金蓮雖然對他的家庭條件不滿意,但看到他態度誠懇,便提出了一個條件:要蔣桂陽在高明買一套房子,供結婚后居住。
對于當時收入微薄的蔣桂陽來說,這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他感到十分絕望,覺得自己與劉婉玲的婚姻遙遙無期。
在巨大的壓力下,蔣桂陽的心理開始發生扭曲。他將自己不能與劉婉玲結婚的原因歸咎于劉婉玲的弟弟妹妹,認為如果沒有這兩個 “拖油瓶”,劉婉玲的父母就不會提出這么苛刻的條件,自己也能順利地與劉婉玲結婚。
于是,一個罪惡的念頭在他心中悄然滋生 —— 除掉劉婉玲的弟弟妹妹,這樣不僅可以解決結婚的阻礙,還能讓劉婉玲繼承家里的財產,可謂 “一舉兩得”。
當蔣桂陽將這個可怕的想法告訴劉婉玲時,劉婉玲起初感到十分震驚和恐懼。畢竟,那是她的親弟弟妹妹,血濃于水的親情讓她無法輕易接受這樣的提議。
然而,蔣桂陽不斷地在她耳邊勸說,聲稱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在一起,過上幸福的生活。同時,劉婉玲心中對弟弟妹妹積累已久的不滿和怨恨也開始作祟,在蔣桂陽的蠱惑下,她心中的防線逐漸崩潰,最終同意了這個罪惡的計劃。
2000 年 11 月 11 日下午,劉婉玲和蔣桂陽開始實施他們的罪惡計劃。劉婉玲先是回到家中,以帶弟弟妹妹去山上玩耍為由,將 5 歲的劉小玲和 4 歲的劉興宏騙出了家門。天真無邪的弟弟妹妹對姐姐毫無防備,滿心歡喜地跟著她出了門。
蔣桂陽早已在約定的地點等候,見到劉婉玲帶著孩子過來后,便帶著他們一同前往附近的南海灣森林公園。
到達公園后,蔣桂陽找了一個偏僻的地方,開始挖坑。劉婉玲則在一旁看著,心中充滿了矛盾和恐懼。坑挖好后,蔣桂陽讓劉婉玲哄著弟弟妹妹脫衣服,聲稱脫了衣服玩耍會更舒服。
年幼的劉小玲和劉興宏在餅干的引誘下,乖乖地開始脫衣服。他們不知道,一場可怕的災難即將降臨。
當兩個孩子脫完衣服后,蔣桂陽拿起事先準備好的鋤頭,毫不猶豫地朝著劉興宏的頭部猛敲了三四下。劉興宏的頭部頓時大量出血,他驚恐地看著眼前的一切,發出痛苦的呻吟。
隨后,蔣桂陽又將鋤頭轉向劉小玲,狠狠地朝她的頭部敲了三四下。劉小玲也倒在了血泊之中。此時的劉婉玲,看著眼前血腥的一幕,嚇得癱倒在地,但她并沒有阻止蔣桂陽的行為。
蔣桂陽將受傷的劉興宏扔進坑里,臉朝下背朝上疊在劉小玲的上面。然后,他用泥土將坑填滿,將兩個年幼的生命永遠地埋在了地下。
為了掩蓋罪行,他還在坑上鋪上一層草,并在山崗頂距埋尸處約 30 米的地方挖了一棵石榴樹,栽在了坑上,試圖以此來迷惑他人。
做完這一切后,劉婉玲和蔣桂陽匆匆逃離了現場。回到家后,劉婉玲強裝鎮定,將帶有血和新泥的鋤頭和鐵筆洗干凈放回原處。第二天早上,她又把弟弟妹妹的衣服、繩子和塑料袋扔進灶里燒掉,試圖銷毀所有證據。
當天深夜,余金蓮像往常一樣下班回到家。她走進孩子們睡覺的房間,準備看看孩子,卻發現 5 歲的女兒和 4 歲的兒子竟然不在房間里。她頓時感到一陣恐慌,趕緊將家里所有房間都找遍了,卻始終沒有見到兩個孩子的蹤影。
余金蓮心急如焚,她趕緊打電話給關系密切的親戚家,詢問孩子是否去了他們那里玩,又敲開鄰居們的門,詢問是否知道孩子的去向。然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余金蓮絕望地將這個消息告訴了丈夫劉躍華,劉躍華得知后,立即從佛山市趕了回來。夫妻二人發動了所有的親戚朋友幫忙尋找孩子,整個村子都被翻了個遍,卻依然沒有孩子的任何消息。
一個 5 歲,一個 4 歲,兩個年幼的孩子究竟去了哪里?大家紛紛猜測,會不會是遇到了人販子,將他們拐走了?無奈之下,劉躍華夫婦只能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接到報案后,高度重視,立即派出 3 名警察趕赴劉躍華家了解情況。民警詳細詢問了余金蓮當天的情況,得知她離開家時,大女兒劉婉玲和弟弟妹妹都在家,而到了當晚深夜她回到家時,兩個年幼的孩子就不見了。
民警又詢問了劉婉玲,劉婉玲卻表現得十分冷漠,稱自己又不是他們的保姆,哪能時時守著他們,燒好飯菜后,弟弟妹妹也沒回家,晚上媽媽喊她起來,她才知道弟妹沒有回家。民警從劉婉玲的話語中,察覺到她對弟弟妹妹似乎并不怎么喜歡。
隨后,民警開始在村子里展開調查,詢問村民是否有可疑的人在 11 月 11 日下午來過村里。村民們紛紛表示,這幾天沒有可疑的人來村子,來往的都是與本村人關系很熟的人。
民警又推測,會不會是兩個孩子自己跑到鎮上玩,然后被陌生人的車子帶走了?但這個想法很快被推翻了,因為從村子到鎮上有比較遠的距離,兩個這么小的孩子獨自走在路上,很容易被其他村民發現,而村民們都說沒看到這兩個孩子往鎮上去。
警方開始從劉躍華夫婦的社會關系來排查。唯一與劉躍華有過節的人是他的堂哥,幾年前因為宅基地的事情,兩人曾吵得很兇。然而,案發時,他的堂哥正在南海市醫院住院,根本不在西岸鎮,因此被排除了嫌疑。
警方發布了兩個孩子的尋人啟事,同時安排人員在森林公園負責搜尋。11 月 13 日上午,蔣桂陽來到了劉家。他聲稱自己是早上才得知兩個孩子失蹤的事情,所以立即請假趕來。
蔣桂陽對兩個孩子失蹤的事情表現得異常激動,他提高嗓門大喊道:“兩個娃娃,大白天竟然被人拐賣了,到現在怎么還一點線索都沒有?” 民警向他解釋目前還不能確定是不是拐賣,還在調查中,會全力尋找。
蔣桂陽卻依然很生氣,說:“胡說八道,兩個孩子突然失蹤,不是被拐走了,難道是被殺了嗎?” 他的過激反應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一連十天過去了,案件依然毫無進展。劉躍華夫婦悲痛欲絕,茶飯不思,迅速消瘦下去。尤其是孩子的母親余金蓮,她不僅悲痛至極,而且還充滿了自責,每天以淚洗面。
11 月 21 日,負責搜山的民警有了新發現。3 名民警在南海灣森林公園深處搜查時,發現整片石榴樹中,只有一棵石榴樹是枯死的。這一異常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們仔細查看了這棵石榴樹的周圍,發現旁邊的泥土好像剛被人翻動過。
民警找來鋤頭等工具開始挖掘,挖了大約 30 厘米的深度時,鋤頭突然碰到了一個東西。扒開一看,竟是兩具孩子的尸體!經過辨認,這正是劉躍華夫婦失蹤的兩個孩子。
當得知兩個孩子已經遇害,劉躍華夫婦痛哭流涕,劉妻甚至當場暈了過去。找到尸體后,警方接下來的任務就是找到兇手。
法醫仔細檢查后,做出了如下初步判斷:兩個孩子的死亡時間應該就是失蹤那天;孩子脖子上有勒痕,頭部有被鈍器重擊的痕跡;雖然生前有被勒住脖子,而且頭部也受了重傷,但孩子的死亡符合窒息死亡的特征,也就是說,兩個孩子受傷后并沒有當場死亡,當時還有生命氣息,是被兇手活埋進土里的;從孩子頭顱受的傷來判斷,應該是被鋤頭打過,每個孩子頭部上都有三四處被鋤頭擊打的痕跡。
另外,根據現場痕跡判斷,孩子當時是跟著人自己上的山,說明是兇手將他們騙到這里來的,而兩個孩子能不吵不鬧跟著兇手一起到山上來,說明是很熟悉的人,兇手極有可能是到家里將兩個孩子騙到山上的。
警方再次來到劉躍華的家里偵查。這次,民警將劉家的邊邊角角都仔仔細細察看了一番。劉躍華家里有一把用于干農活的鋤頭,民警順口問了女主人余金蓮:“你上次用這鋤頭是什么時候?”
余金蓮回答:“11 月 10 日那天,我用鋤頭做過農活,回到家就放在那里了。我記得上面沾滿了泥土啊。奇怪,現在怎么這么干凈。” 這句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說明這把鋤頭被別人動過。
另外,劉躍華家里,有一根 1.5 米長的螺紋鋼平時積滿了灰塵,但如今看上去有反復擦拭過的痕跡,劉家還有一根 2 米長的繩子也不見了蹤影。
從家里將兩個小孩騙出去,孩子在路上不哭不鬧,劉家的鋤頭和螺紋鋼條都被使用過,這些線索都指向了一個事實:兇手與劉家關系密切!兩個孩子對他很信任,才會跟著他到了山上。此時,警方想起劉婉玲男友蔣桂陽此前那些夸張的反應,開始高度懷疑他。
警方開始深入調查蔣桂陽。原來,蔣桂陽是江蘇淮安人,父母雙亡,在本地一個小區當保安。劉婉玲 19 歲時經人介紹與他相識,不久就確定了戀愛關系。警方對蔣桂陽進行了嚴密的監控,并對他的行蹤展開調查。在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后,警方決定對蔣桂陽和劉婉玲實施抓捕。
2000 年 12 月,警方分別在蔣桂陽工作的小區和劉婉玲家中將兩人抓獲。面對警方的審訊,起初兩人還試圖抵賴,但在鐵證面前,他們最終交代了犯罪事實。
當劉躍華夫婦得知殺害自己孩子的兇手竟然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和她的男友時,他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悲痛欲絕的他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兒為何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
2002 年 8 月 13 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法庭上,蔣桂陽完全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惡果,他后悔極了,拒絕了為他指定的辯護人的辯護,他認為為自己辯護就更加對不起劉家人。
而讓人憤恨的是,親手斷送自己弟妹性命的劉婉玲卻從未思過悔改,檢察人員、法官試圖用親情、愛情、人性來打動她,她仍無動于衷,沒有片言只語的悔恨,讓所有在場人員都義憤填膺。
最終,法律做出了公正的判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蔣桂陽、劉婉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起案件終于落下帷幕,但它所帶來的傷痛和教訓卻永遠留在了人們的心中。
這起案件讓我們深刻認識到,家庭矛盾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發極其嚴重的后果。劉婉玲因為父母對弟弟妹妹的關愛增多,而自己得到的關注減少,心中產生了不滿和怨恨,這種負面情緒在男友蔣桂陽的蠱惑下,最終演變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同時,這也提醒我們,在面對家庭問題時,應該保持理性和冷靜,通過溝通和理解來解決矛盾,而不是選擇極端的方式。此外,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將受到應有的制裁。
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每個家庭都能充滿愛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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