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評估,植被上補種的黃葛樹、秋楓樹成活率達到了96%,本次驗收合格!”聽到這句話,廣州天河法院執行法官李敏周用手肘擦擦額頭上的汗水,長吁了一口氣。
放眼望去,此前被毀林開路、巖石裸露的小山坡現已染上了新綠,狗尾巴草隨風搖曳,綠意在陽光下“躍動”,顯得生機勃勃。
18畝林地因修路被毀
覃某是某混凝土公司老板。2020年2月至11月,為方便運輸車輛出入、堆放建筑廢料、混凝土稱重等,覃某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擅自對某村山頭部分土地進行挖土、擴寬、平整并鋪設水泥路、修建地磅,改變該地塊用途。
經鑒定,覃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積共計18.91畝,林地原有植被、林業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案發后,覃某投案自首,并預交生態恢復工程保證金20.02萬元。
天河法院經審理,判決覃某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判令其限期修復毀壞的生態環境;如未恢復原狀,預交的生態恢復工程保證金不予退還,用作生態恢復賠償費用。
交了錢就能不履行修復義務嗎?
判決生效后,覃某遲遲不履行修復義務,毀壞的林地上堆滿了建筑垃圾,鋪設的水泥路上塵土飛揚。案件就此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執行法官李敏周收到案件后,立即前往涉案林地現場勘查。眼前的景象讓他眉頭緊鎖,當即責令覃某限期清理回填、補植復綠,恢復原有生態環境。
然而覃某仍試圖辯解:“我修路是為了方便經營,并不是有意毀壞林木。再說了,我已經預繳了生態工程保證金,法院完全可以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來修復生態環境……”
李敏周嚴肅回應:“守護綠水青山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作為‘毀林人’更要積極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生態修復義務?!彼赶蜻h處裸露的山地,“林地植被破壞會造成水土流失,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你的工廠和周邊群眾都會受到影響。保證金是擔保而非罰款,只要林地生態環境修復驗收合格,保證金就可以退回?!?/p>
補植復綠,不僅是為了讓土地重煥生機,更是要讓破壞者親身參與修復過程,深刻理解生態保護的緊迫性。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法官,我愿意配合修復。可種樹造林這事我實在是門外漢……”在執行法官持續的“綠色普法”下,覃某終于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稱對種植之事一竅不通,希望能夠得到法院和有關單位的復綠修復指導。
從“催著改”走向“協助做”
為了確保復綠“到位”,天河法院啟動聯動機制,與區檢察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森林公安、街道村社等部門抓緊制定復綠方案,根據涉案林地環境,就清除廢棄垃圾、還路歸林、土壤回填、喬木補植等問題一一制定修復要求,并列明了驗收標準。
另外,為保證復綠工程進展順利,李敏周還與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街道社區等進行了“監工”合作,由涉案林地所在村社對覃某的復綠措施進行監督,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則定期派員進行工程進度檢查和修復指導。
現場探訪執行
今年1月,法院與區檢察院、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森林公安、街道村社等一同到涉案地林地,此時的林地已煥然一新,滿眼青綠層層疊疊,斑駁的樹蔭下全是青草和泥土的氣息。
“法官,我已經把樹都種回去了。你們看這樣算修復合格嗎?”覃某有點緊張地搓了搓手。
李敏周轉身望向正在忙碌的驗收人員。他們嚴格按照苗木種植技術規范,對樹苗的行距、株距、成活率等指標進行測量評估。筆尖劃過紙面,“沙沙”地記錄著每項數據。
經測量,補植區樹苗整體長勢良好,成活率較高,生態修復效果較好。
復綠驗收影像圖
最終,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驗收報告,確認涉案林地生態修復工程項目初驗合格面積為31.6畝,樹苗成活率達到96%,復綠合格面積為100%,整體質量綜合評定合格。
數月之后,李敏周收到了覃某微信發送的現場照片,一棵棵新苗長勢喜人,陽光灑落、樹葉輕舞,林地又逐漸恢復了往日的生機。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天河法院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貫徹生態環境案件辦理始終,通過司法威懾、文明宣教以及引入生態恢復工程保證金,一體解決犯罪懲罰與生態修復問題,同時建立生態修復聯動機制,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生態修復專業“講解和指導”,督促和幫助責任人做好生態修復,以實際行動守護綠水青山。2025年以來,該院共審執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220件,標的金額達1.6億元。
來源:廣州天河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何雪娜
采寫:鐘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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