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危害大,關系每個人的出行安全,只有人人講文明,人人守安全,才能營造安全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株洲公安交警聚焦重點人群、重點車輛、重點事故開展集中警示曝光,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提高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讓我們“文明交通 攜手共創”。
“兩車”典型違法曝光
【未戴頭盔】5月22日,房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炎陵縣神農大道霞陽路口時,被炎陵交警查獲,執勤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違法占道行駛】5月26日,黃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占用智軌車道行駛至荷塘區新華路育才路口時,被荷塘交警攔下,黃某稱趕時間圖方便就走了智軌車道,民警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處以5元的罰款。
【違反信號燈】4月1日,周某騎行電動自行車行駛至建設中路公園路口時違反信號燈通過路口,被交警攔下,執勤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處以50元罰款。
【超員超載】5月20日,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女子和3名兒童,行駛至響石東路建設北路路口時被石峰交警攔下,經詢問,車上是一家五口,執勤民警對夫妻進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
【無證駕駛】5月26日,文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行駛至醴陵市瓷城大道汽車站路口時被醴陵交警查獲,民警依法扣留其摩托車,共處700元的罰款。
【二次酒駕】5月19日,李某飲酒后駕駛摩托車在淥口區龍船鎮新和村路行駛時,被淥口交警查獲。交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2mg/100ml。經過進一步核查,李某為二次酒駕,同時還存在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未年檢等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處以共計1712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客貨運車輛典型違法曝光
【未禮讓行人】5月19日,湘B8***A大型客車途經攸縣中心大道中醫院前路段斑馬線時,遇行人正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被 抓拍,攸縣交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接打電話】5月12日,林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在炎陵縣康樂大道神農大道路口,因接打手持電話被抓拍,炎陵交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疲勞駕駛】5月7日 ,李某駕駛重型貨車在淥口區龍船鎮廟前村被交警攔下,經查李某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未休息,屬疲勞駕駛,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超載】5月7日,周某駕駛重型載貨汽車行駛至石峰區云霞大道時被云龍交警攔下,經核查,該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超30%以上未達50%。執勤民警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處以5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突出違法客貨運車輛曝光
非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釀事故
5月10日,孫某騎行電動自行車行駛至荷塘區紅旗路金鉤山路口時,違反信號燈駛入路口,與楊某駕駛的從其右側正常駛入路口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 造成兩車受損,孫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經交警認定:孫某騎行非機動車違反信號燈行駛,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楊某駕駛機動車注意安全不夠,承擔此次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溫馨提醒:騎行非機動車雖不需要考取機動車駕駛證,但上道路行駛也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保護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騎行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行駛,觀察清楚路況、車況,佩戴頭盔,安全文明駕駛。
來源丨株洲交警
審核丨劉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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