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了5分鐘,打視頻說給500還我,見了面又漲到1000,后來知道手機值3000,直接要1600。我低聲求了兩小時,他們連手機卡都威脅要扔掉。”
廣州獅嶺一位女子丟失新手機的遭遇,在社交平臺掀起熱議。
這場拾金不昧變成坐地起價的糾紛,不僅撕開了民間拾物返還的灰色地帶,更叩擊著法律與道德的邊界!
從500到1600:一場被錄像記錄的討價還價
事情的起點,是女子剛買兩個月的3000元的新手機不慎滑落。
據當事人"單純心"在社交平臺發布的信息顯示,發現手機丟失后,她第一時間撥打視頻電話——畫面里,撿到手機的老人接通后爽快表示:“給500塊就還你。”帶著感激,女子迅速趕到約定地點,卻發現等待她的不是老人,而是老人的兒媳。
交涉視頻如下:
00:08/01:00
矛盾在此刻激化,“兒媳說500太少,至少1000”!后面她又拿了手機去問別人,得知手機值3000時,說至少要1600,才能將手機歸還!
博主解釋手機買了不到兩個月,原價也就3000,現在都不值2000,央求500歸還,但對方態度強硬:最少1600,不然別想要。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個兒媳竟威脅不要的話將手機卡抽出扔了!
報警后,民警到場調解!
當執法人員要求兒媳歸還手機時,對方卻抽身離開,只留下年邁的老人獨自應對。
民警多次致電兒媳和兒子,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最終,女子在派出所做完筆錄,拿到報警回執,卻無奈表示:“手機不準備要了,但這種行為必須被譴責。”
警方回應"行為不對":道德與法律的邊界在哪?
針對此事,獅嶺派出所工作人員明確表態:撿到手機索要高價確實不對,已上報領導,會讓社區民警再去做思想工作。
這個回應,于情于法,劃清了道德底線,也暗含法律警示——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遺失物;第三百一十四條更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只是,現實中,遇到這么個耗時耗力油鹽不進又貪得無厭的,你輕拿輕放已沒作用,只有強制重拳才行!
律師指出,老人及其家屬的行為已涉嫌違法:若撿得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拒不歸還且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3000元以上即可立案),可能構成侵占罪。即便失主主動提出酬謝,拾得者也無權單方面抬高金額,"協商必須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就是借機勒索"。
公眾為何憤怒?
事件發酵后,評論區瞬間涌入數千條留言。
——這不是拾金不昧,是趁火打劫!
——剛丟5分鐘就獅子大開口,還有沒有良心?
更多人則關注失主的處境:剛買的新手機,可能還沒來得及備份,就這么放棄了,太委屈。
在“老人摔倒扶不扶”曾引發爭議的當下,“撿手機索要高價”再次觸碰了公眾對“善意回報”的敏感神經。
值得關注的是,事件中警方“建議起訴”的處理方式,雖為類似糾紛提供了范本,但是也表達了失主的無奈!為兩三千的手機去起訴,耗費的時間精力以及起訴后的費用,讓失主無奈表示:手機不要了!
法律人士提醒,失主可通過兩種途徑維權:一是向法院提起返還原物訴訟,要求對方歸還手機;二是若手機被損壞或丟棄,可主張賠償實際損失(以購買憑證或估值為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失主書面承諾支付酬謝,若金額遠超合理范圍(如超過手機價值30%),仍可能被認定為"附條件贈與",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博主最新后續
有一個視頻沒打碼,無恥嘴臉曝光!
丟手機博主回評:沒打碼,可以刪掉視頻嗎?不想再發酵了,事情已經解決了!
有網友跟評:是警察叫刪了吧,事情搞大了!
這件事,從某個側面還真告訴你,報警也沒用,和稀泥!
這件事,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人的委屈,更是社會信任的一次微小震顫!
拾金不昧本是刻在文化基因里的美德,如今卻因個別人的貪念蒙塵。
我們不要求拾得者像雷鋒那樣無償歸還,但至少該守住不敲詐的底線——畢竟,歸還的是物品,守護的是良心。
當傳統美德遭遇現實利益,我們該如何用法律筑牢道德的堤壩?
當善意被利用,又該如何讓每個普通人在街頭巷尾,依然敢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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