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商業世界,商標宛如企業的一張獨特名片,承載著企業的聲譽、形象與消費者的信任。然而,有一種侵權行為正悄然威脅著商標的獨特價值,那便是商標淡化。理解商標淡化的內涵及其認定標準,對于企業維護自身商標權益、凈化市場競爭環境至關重要。
商標淡化,簡單來說,是指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他人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使用在不相同或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進而削弱該馳名商標識別性和顯著性、貶損其市場聲譽的行為。這里著重強調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因為馳名商標憑借長期的市場耕耘、大量的廣告投入以及良好的產品或服務質量,在消費者心中樹立起了極高的知名度與美譽度,具有強大的商業價值。而商標淡化行為正是對這種獨特商業價值的侵蝕。
從表現形式來看,商標淡化主要呈現出三種類型。其一為弱化,也可稱為模糊。這是指無權使用人將馳名商標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上,破壞馳名商標與特定商品或服務之間原本緊密的聯系。以 “勞斯萊斯” 為例,它作為高端汽車的馳名商標,在消費者心中代表著頂級的汽車制造工藝與奢華品質。若市場上出現 “勞斯萊斯” 牌服裝、“勞斯萊斯” 牌家具等產品,消費者對 “勞斯萊斯” 與高端汽車之間特定聯系的認知便會被沖淡,該商標指向汽車產品的顯著性和識別性逐漸模糊,商業價值也隨之降低。在實際案例中,捷豹路虎有限公司擁有 “LAND ROVER”“路虎” 等馳名商標,用于陸地機動車輛及其部件和配件等商品。廣州市奮力食品有限公司卻在其生產的維生素運動飲料和營養素飲品上標注 “路虎”“LAND ROVER” 等標識,法院最終認定這種行為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與路虎公司存在關聯,削弱了路虎公司馳名商標的顯著性和良好商譽,構成商標侵權。
其二是污損,即貶損或丑化。無權使用人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用于可能對商標信譽產生玷污、丑化、負效應的商品上,貶低其聲譽。例如 “奔馳” 作為高品質豪華汽車的象征,若被使用在一些低俗、劣質甚至與色情相關的物品上,必然會嚴重損害 “奔馳” 商標在消費者心中的高端形象,破壞消費者對該商標所產生的滿意感和信賴感。像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 “金典” 商標,在牛奶等商品上具有較高知名度,屬于馳名商標。天津市妮婭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卻在其生產的衛生巾等商品上使用 “金典” 標識,法院判定這種行為對伊利公司馳名商標的市場聲譽造成了丑化,損害了伊利公司的利益,構成侵權。
其三為退化,也就是將馳名商標不當使用,使其成為商品的通用名稱,徹底喪失識別性與區別功能。“吉普” 原本是一個知名汽車品牌的商標,但在市場上,部分消費者將 “吉普” 一詞用來泛指所有類型的越野車,長此以往,若不加以規范,“吉普” 商標可能就會逐漸失去其作為特定汽車品牌的獨特識別性,淪為越野車的通用名稱,商標權人也將失去對該商標的專有權。在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與貴州永紅食品有限公司的案件中,永紅公司在其牛肉棒商品上標注 “老干媽味” 字樣,試圖將 “老干媽” 解釋成一種口味描述,法院認定這種行為會導致 “老干媽” 商標退化為口味名稱,減弱其顯著性和識別性,構成商標侵權。
關于商標淡化的認定標準,通常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被使用的商標需為馳名商標。馳名商標的認定有一套嚴謹的標準,包括商標的知名度、市場份額、廣告宣傳范圍與力度、持續使用時間等。只有馳名商標才具備強大的商業價值,成為商標淡化行為的目標。其次,要判斷行為人是否實施了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使用在不相同或不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行為。這里對 “相同或近似” 的判斷,既要考慮商標的整體外觀、讀音、含義,也要結合消費者的一般認知水平。再者,需考量該使用行為是否削弱了馳名商標的識別性和顯著性,或者貶損了其市場聲譽。這往往需要結合市場反饋、消費者調查等多方面證據來判斷。比如在相關案件中,法院會綜合考慮該馳名商標在相關公眾中的知曉程度、該商標在使用被訴標識的商品或服務領域的影響力、被訴標識的使用是否會讓消費者產生與馳名商標的不當聯想等因素。
商標淡化行為嚴重損害了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誤導了消費者。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商標保護,避免陷入商標淡化的侵權糾紛,同時也要積極采取措施維護自身馳名商標的獨特價值,讓商標在市場競爭中持續發揮強大的品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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