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7歲的孫某剛去上網,在大街上被派出所民警攔住。他因未出示證件被警方帶走。三天后,孫某剛因慘遭野蠻毆打致死。
孫某剛2001年畢業于武漢科技學院。2003年,孫某剛來到廣州達奇服裝有限公司工作。
此時,廣州警方正開展統一清查三無人員行動。所謂三無,是指無合法證件、無固定住所、無穩定收入的人員。
3月17日晚10時許,身上沒有攜帶任何證件的孫某剛,被黃村街派出所民警帶到派出所詢問。
當晚負責甄別三無人員的,是派出所民警李耀輝。
11時許,孫某剛給同住的同學打電話,說他因沒帶暫住證被帶到派出所,并請同學帶著錢和身份證去保釋他。
于是,孫某剛同學等兩人來到了派出所,申請保釋孫某剛。他們向警方提供了孫某剛身份證,并解釋孫某剛有工作單位。
兩人提出為孫某剛補辦暫住證,并保釋孫某剛。面對他們的解釋,李耀輝稱“沒有進行核實必要”,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警方告知他們,孫某剛有身份證也不能保釋。
隨后,同學找了兩名警察希望能夠保人,但兩名警察看了正在被訊問的孫某剛后,拒絕保人,而且未告知理由。
在派出所的詢問筆錄中,關于孫某剛有無固定住所、有無穩定收入來源等關鍵問題上,填的均是“無”。
在證件問題上,派出所的“被收容人員登記表”上清楚地寫著有效證件為身份證,并且記下了他的身份證號碼。
而這些關鍵信息,孫某剛的同學已向警方作出了說明,并提供了身份證。
3月18日凌晨2時許,孫某剛被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
收容站的民警對孫某剛進行了詢問,詢問筆錄上記錄了孫某剛的身份證,但仍寫著孫某剛“無暫住證、無正當職業、無正常居所”。
隨后,孫某剛被認定為被收容遣送人員。接著,孫某剛被送到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
在收容站,孫某剛給另一個朋友打電話,請他轉告公司老板來保人。
公司派孫某剛同事前去保人,但同事到了收容站卻被告知手續不全,補齊證明后才能保人。
各種手續齊全后,孫某剛公司老板親自到趕到收容站保人。等老板到了中轉站時,對方卻快要下班了,要第二天才能辦理保人。
3月18日晚,孫某剛向中轉站護師報告自己有心臟病,要求放他出去或入院治療。
實際上,他并有心臟病,此舉是為了逃離中轉站,最不濟到了醫院,待遇會好些。
孫某剛萬萬沒料到,他被受到醫院后,經歷了他在這個世間最慘痛的遭遇。
中轉站把孫某剛送往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
這個救治站原是精神病院,遠離市區,后被指定為收容人員救治站。救治站有醫生、護士、護工等人員。
救治站的護工身著迷彩服,手提警棍,名為護工,實為保安。
這幫護工在救治站中地位不高,但卻掌握病人的“生殺予奪”大權。救治站病房也不叫病房,而是叫做“倉”。
護工還會指派病人看管病房,這種人叫“倉頭”。救治站看起來就像個監獄!
孫某剛首先被關在201房。在201房,孫某剛慘遭毆打。孫某剛不甘如此,他決定為自己搏一條生路。
這天有病人出院,家屬前來接人。
孫某剛見狀搖著病房的鐵窗大喊道:“我叫孫某剛,達奇服裝公司職工,武漢科技學院大學生。在里面挨打!”
由于沒有公司老板電話,孫某剛的自救非但沒有成功,反倒惹來殺身之禍。
霸道暴躁的護工喬燕琴大怒,立即決定報復孫某剛。
當晚,喬燕琴把孫某剛調到206號房,并交代“倉頭”李海嬰:“我把孫某剛弄過來給你們玩玩。”
3月20日凌晨1時許,在喬燕琴的指使下,孫某剛慘遭同病房的8名收治人員兩番毆打。
喬燕琴事前告訴他們:“過半個小時,給我狠狠地打。”喬燕琴已經不配稱為人,畜生不如!
8名收治人員毫無同情心,他們用腳猛踹孫某剛的小腹及背部、用拳打、抬起來往地上摔.....
事后他們在法庭上辯解自己是被逼的,如果他們不打孫某剛,護工就會打他們。他們所為,非人也!
孫某剛只能護住頭部任由毆打,最后實在忍受不住,跪在地上求他們別打了!
孫某剛在206房被毆打后,又被轉到了205房。
但是206房的禽獸們又聽到了從205傳來的慘叫聲:護工呂二鵬提著警棍隔著門在捅孫某剛。
值班護士們從監控視頻看到孫某剛被打,但無動于衷,甚至在記錄本上記著孫某剛睡眠六小時。
3月20日上午,護士發現孫某剛呼吸微弱,臉色發紫,立即開始搶救。10時許,孫某剛死亡。
當天中午,孫某剛的同學問孫某剛情況時,救治站說孫某剛已死,死因是心臟病。
但是法醫的尸檢結果明確指出:孫某剛死因是背部大面積的內傷。也就是說孫某剛是慘遭毒打而死。
孫某剛之死引起全國哄動,廣東有關部門迅速介入。當年6月,此案在廣州開庭審理。
喬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嬰及另一“倉頭”分別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呂二鵬、胡金艷等被判有期徒刑。
李耀輝、救治站的負責人、護士、醫生等人以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至3年不等。
這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彰顯了法律的尊嚴,伸張了社會正義,還給了孫某剛及家屬一個公道。孫某剛死后,暫住證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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