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發布瀘江府地布〔2025〕8號公告。
根據相關法規及川府土〔2025〕510號批復公布征地事項。用地名稱為瀘州市2024年第1批次建設用地。批準機關為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準時間是2025年4月2日。批準用途為批次建設用地。征收范圍涉及泰安街道云慶村、黃艤鎮永興村3個村民小組。
包含22.
8715公頃集體農用地和1.
5630公頃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泰安街道云慶村11組0.2664公頃、13組23.
3532公頃。黃艤鎮永興15組0.
8149公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瀘市府地布〔2023〕1號執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瀘市府規〔2024〕3號執行。
被征地人員和房屋安置按瀘市府規〔2022〕4號執行。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組織實施征收補償。
對未達成協議的將作出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實施。對批復不服可在公告期滿60日內向四川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期間不影響征收實施。同時發布瀘江府地布〔2025〕7號補充公告。
針對2008年第十三批鄉鎮建設用地未補償構建筑物。用地名稱為江陽區2008年第十三批鄉鎮建設用地。
批準機關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文號川府土〔2008〕1522號。
批準時間2008年12月21日。
補償標準按瀘市府規〔2024〕3號執行。由華陽街道辦事處開展構建筑物補償工作。
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鄉鎮村社公示欄張貼。川瀘運業對批復有異議可申請行政復議。對補償安置決定有異議可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此前還有多批次建設用地征收相關公告。涉及況場街道、江北鎮、華陽街道、藍田街道等地。
不同批次用地目的包括公共事業、交通基礎設施等。補償標準均有明確文件依據。被征地群眾需關注所屬區域是否在征收范圍內。
留意補償安置政策及相關時間節點。及時了解公告內容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體范圍和地類可查詢相關附件及示意圖。
有疑問可通過咨詢電話進一步了解。此次征收涉及多個村社部分村民土地將被征收。
相關工作按程序推進確保征收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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