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董鑫
6月9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典型案例。
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西省發現,晉中、呂梁等市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不到位,存在違規取水、水源置換工程推進不力、地下水壓采工作不嚴不實等問題。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2025年5月28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晉中介休市張澗河取水口以下河道呈斷流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規定,水資源超載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水資源超載治理方案,采取產業結構調整、強化節水等措施,實施綜合治理。
根據2025年1月國家有關部門評估結果,山西省還有32個縣(市、區)超載,其中8個位于晉中、呂梁兩市,水資源超載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發現,晉中和呂梁兩市相關企業雖經整改,但仍存在違規取水行為。違規取水屢查屢犯。
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晉中市井安供水公司2020年取水超許可2.7倍,晉中和呂梁兩市部分新建焦化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2021年9月,晉中市井安供水公司獲批取用張村河、張澗河地表水,來源為河道上游煤礦棄水,許可取水量為330萬立方米/年。經核實,上游煤礦許可取(排)水總量僅118.6萬立方米/年,煤礦棄水量遠低于井安供水公司許可取水量。
井安供水公司2023年在張村河、張澗河共取水336萬立方米,2024年取水285.9萬立方米,遠超上游煤礦排水總量,張澗河地表徑流受到影響,目前取水口以下河段呈斷流狀態。
呂梁市文水縣金鵬焦化公司110萬噸/年焦化項目2021年通過水資源論證審查,生產水源為中水。2023年該公司建成中水回用管路,但截至2025年3月仍未按取水許可要求取用中水,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共違規取用地表水95.2萬立方米。
晉中介休市昌盛煤氣化公司180萬噸/年焦化項目未按取水許可要求使用中水,2024年投產以來通過農村灌溉機井違規取用地下水97.5萬立方米,違規取用地表水30.6萬立方米。
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通知》要求,水資源超載地區應綜合采取水源置換等措施,加快推進超載綜合治理。《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晉中市應通過東山供水等工程,于2021—2025年壓減地下水4450萬立方米。
督察發現,東山供水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晉中市部分縣(市)配套小水網至今未建設完成。平遙縣小水網工程規劃三大項目13個工程,原計劃應于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督察時還有11個未實施;介休市小水網配套工程規劃6個子項目,截至督察時還有2個未完工。2021—2024年,晉中市僅壓減地下水1394萬立方米,占任務量31.3%。
△2025年5月28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晉中介休市東山供水小水網配套工程大溝水廠項目尚未完工
《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實行超采區地下水年度取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
呂梁汾陽市山西中汾酒業投資公司取水許可水源類型為地表水,取水量為157萬立方米/年,實際長期通過自備井違規取用地下水。
汾陽市水務部門“以罰代管”,2023年實施行政處罰后仍默許該公司繼續取用地下水。汾陽市2021年上報稱,封存該公司3眼地下水井,壓采地下水130.7萬立方米;2023年又上報稱封存1眼地下水井,壓采地下水52萬立方米。督察發現,該公司2021年以來每年地下水取用量均在156萬—166萬立方米之間,實際未明顯減少。
△ 2025年3月18日,督察組暗查發現,山西中汾酒業投資公司實際于2024年12月底封存地下水井
督察組指出,山西省水利部門及晉中、呂梁等市對“四水四定”認識不到位,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不力,對違規取水用水監管不嚴,導致水資源超載狀況未得到根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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