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規范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為規范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33號)和《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90號)要求,對我省現行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了重新規范整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一)新增“X線攝影成像”等2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附件1)。
1.“能量成像”指通過兩個或更多的能量獲取物質衰減信息,基于不同組織的能量依賴性不同導致光子吸收的差異,對不同組織進行鑒別和分類。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具有雙能、能量或光譜等掃描功能的計算機體層成像(CT)設備進行計算機體層成像。
2.“特殊方式成像”參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發布的技術規范所列項目,調整制定為以下方式:“單臟器薄層掃描”“磁共振單臟器磁敏感加權成像”“單臟器磁共振波譜分析”“磁共振動態增強成像”“磁共振彌散成像”“功能磁共振”“酰胺質子轉移成像”等,不同成像方式可累計計費。
3.“薄層掃描”指通過計算機體層成像(CT)掃描,獲取標稱層厚<2mm的圖像。
4.“對比劑”中的藥品類對比劑按零差率銷售。
5.核醫學相關檢查項目均不含放射性藥品費用。
6.涉及“包括……”“……等”的,屬于開放型表述,所指對象不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項,也包括未列明的同類事項,以國家級技術規范、臨床指南或專家共識中的明確定性為依據。
7.本立項指南中,已明確“X線攝影成像”“計算機體層成像(CT)平掃”“計算機體層成像(CT)增強掃描”“磁共振(MR)平掃”“磁共振(MR)增強掃描”“放射性核素平面顯像”“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計算機斷層掃描(PET/CT)”“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磁共振成像(PET/MRI)”中的“部位”,醫療機構增加其他收費部位,須向省級醫保部門進行備案。
(二)修訂“床旁透視與術中透視”等14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附件2)。
(三)停用“數字化攝影(DR)”等15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附件3)。
二、落實價格治理
落實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要求,將我省“X線攝影成像、計算機體層成像(CT)平掃、計算機體層成像(CT)增強、磁共振(MR)平掃、磁共振(MR)增強、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計算機斷層掃描(PET/CT)(局部)、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計算機斷層掃描(PET/CT)(軀干)”等7類項目價格調控到國家醫保局治理階段性預期目標范圍內。規范后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均為最高限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對于公立醫療機構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數字影像處理和上傳存儲服務”的,執行的相關放射檢查價格減收5元。實體膠片不再打包計入檢查價格,患者確有需求、且知情同意的,方可收取費用,實體膠片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
三、有關要求
(一)各市醫保局應對照整合后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制定縣級和基層項目價格,關注不同醫療機構間的價格差異,檢查檢驗類項目的成本主要是設備和物耗,不建議拉開不同醫療機構的價格差異,特別是涉及第四批治理的價格項目,執行新價格后,單一檢查項目價格不得高于治理前價格水平。同時,要強化組織領導,做好部門協調,及時維護信息系統目錄,指導各醫療機構政策落地實施。
(二)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新增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和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制度,通過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價格,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各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6月30日24時前完成費用上傳工作。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反饋。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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