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6月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趙隊家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隊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趙隊家 資料圖
長期在交通領域工作
曾獲國家科技進步獎
公開資料顯示,趙隊家,1959年10月出生,2005年4月任山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院長,至2018年5月卸任,擔任該職13年。2017年12月開始,他同時擔任山西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趙隊家長期從事科技攻關、成果推廣和解決重大公路工程關鍵性技術難題工作。承擔科研、設計和技術咨詢項目近三百項,曾獲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山西省人民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專家。
2024年1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趙隊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借公務出國之機繞道旅游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
2025年4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趙隊家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趙隊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借公務出國之機繞道旅游,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收購企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隊家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隊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朱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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