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要快,底線要牢”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典型刑事案例,其中一起民營企業高管合謀收取5.6億余元“業務提成”的案件備受關注。
數額之大令人震驚,案件細節也讓人匪夷所思。燕某作為資本控股公司總經理、董事,孫某作為控股公司董事,兩人本應肩負起推動企業發展、維護股東利益的重任,但面對某醫藥公司控制人提出的按照融資金額的5%向二人支付“業務提成”的誘惑時,沒能守住底線。
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燕某在明知應收賬款發票無法核查、財產確權存在瑕疵等情況下,仍多次幫助審批通過。孫某則在聯系金融機構、出席董事會表決過程中,專門出面解釋,為其提供方便。
二人的行為導致了難以估量的經濟損失,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值得深思的是,長期以來,社會對民營企業內部腐敗問題的關注度相對不足。一些人錯誤地認為,民營企業內部的利益輸送只是“家事”,甚至美化為“行業潛規則”。
新華社 圖
《刑法》第163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有明確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盡管法律條文清晰,現實中依然被很多人稱之為“灰色地帶”的原因在于多方面,比如,隱蔽性強,可偽裝成咨詢費、傭金等形式;為企業聲譽或經營穩定,一些民企或選擇內部包庇;甚至一些地區為保經濟指標,也會對涉企案件放一放再處理。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專門發布典型案例,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無論是國家工作人員還是民營企業工作人員,只要觸犯法律紅線,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在該案中,燕某和孫某分別獲刑十四年十個月和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億元,犯罪所得的5.6億余元及孳息也予以追繳。一審后,二人提出上訴,二審依然維持原判。
這一結果不能不說是對其他民營企業工作人員的有力警示。
在當前復雜的經濟形勢下,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尤為需要一個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應加強內部管理,防止腐敗破壞企業競爭力,損害企業信譽,甚至喪失市場信任,最終導致創新乏力、人才流失。
所以,民營企業的腐敗問題絕非“家務事”,發展要快,底線要牢,既要追求業績增長,更要筑牢合規防線,才能又快又穩,基業長青。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編輯:喬西
二審:王亞平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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