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長“拉偏架”被免職:警察和稀泥,后果也嚴重
四歲女孩的哭喊聲中,父親被四人圍毆,警察到場后卻說:“各自承擔醫藥費,道個歉賠500塊完事。”
2025年6月1日,安徽涇縣桃花潭景區停車場,江蘇游客蔡某一家遭遇了噩夢般的場景。只因拒絕了餐館“不吃飯不準停車”的無理要求,他被土菜館老板唐某六及其家人圍毆,其4歲女兒目睹全程受驚哭喊。
更令人心寒的是處警結果——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長葛某到場后,竟給出“各自承擔醫藥費,打人者賠禮道歉再付500元誤工費”的處理意見。
“這不就是拉偏架嗎?”無數網友拍案而起。一周后,聯合調查組的通報一錘定音:葛某被免職并黨內嚴重警告,打人者被行拘,餐館停業整頓,另有4名公職人員被問責。這場看似普通的糾紛,揭開了執法公正的最后一層遮羞布。
1、公共車位變“私家地盤”,一家三口的旅游噩夢
時間倒回6月1日中午。蔡某駕車帶妻女來到桃花潭景區,把車停在了標注為“三輪車公共停車位”的位置。公共車位,誰都能停,這本是常識。
可某土菜館的老板娘王某菊不這么想。“不吃飯不準停!”她強硬要求蔡某挪車。遭到拒絕后,王某菊言語威脅,其丈夫唐某六更是直接動手推搡蔡某。
13時03分54秒,監控拍下暴力升級的瞬間:唐某六揮拳毆打蔡某,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寶三人一擁而上,拳腳如雨點般落下。蔡某4歲的女兒嚇得哇哇大哭,凄厲的哭喊聲穿透了整個停車場。
這場多人圍毆一人的鬧劇持續兩分多鐘,直到圍觀群眾拉開。蔡某身體多處受傷,經鑒定構成輕微傷。更深的傷在心上——孩子驚恐的眼神,成為這家人端午假期的殘酷記憶。
2、派出所副所長的“和稀泥”,為何踩了法律紅線?
沖突發生后,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長葛某帶隊處警。表面看程序完整:送醫檢查、主持調解、出具意見。但那份調處意見暴露了本質問題:
“各自承擔醫藥費,唐某六向蔡某賠禮道歉并支付500元誤工費”。
法律的天平在這里徹底傾斜。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白紙黑字寫著: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等行為,情節較輕的才能調解處理。而本案中,四個本地人圍毆一個游客,具有明顯的暴力性與欺客性質,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本不屬于“情節較輕”范疇。
更荒唐的是“各自擔責”的定性。葛某把受害游客與施暴者置于責任均攤的框架下,暗示蔡某自衛也有錯,完全顛倒了是非曲直。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操作,實則是某些基層民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思維作祟。
3、免職背后,拉偏架執法的三重罪
當聯合調查組的通報公布時,葛某的“和稀泥”被定性為“處警不規范、調查取證不認真”。免職處分背后,是拉偏架執法的三重原罪:
第一罪:瓦解法律尊嚴。警方是法律的執行者,調解書就是具法律效力的文書。當執法者用“和稀泥”代替法律準繩,公眾對法治的信任基石就被掏空。
第二罪:助長地域保護。要求游客“自擔醫藥費”的潛臺詞,本質是偏袒本地經營者。當警徽染上地域色彩,執法的公信力便蕩然無存。
第三罪:傷害文旅命脈。一個拉偏架的警察,足以讓整座城市蒙羞。網友直言:“誰還敢去涇縣旅游?”。文旅產業的生命線是游客安全感,當執法不公的標簽貼上,再美的山水也黯然失色。
4、法律利劍出鞘,五人問責的警示意義
輿論發酵后,涇縣聯合調查組的處理堪稱雷霆速度:
打人者付出代價:唐某六、王某菊被行拘7日,唐某玉被拘5日,餐館停業整頓;
執法者集體擔責:從副所長葛某免職,到分管副局長誡勉,再到文旅部門、鎮政府負責人追責,五名公職人員被處理。
更值得關注的是問責層次:不僅直接責任人葛某被免職,分管領導、監管部門、屬地政府一個都沒逃過。這傳遞出明確信號——執法規范化是系統工程,任何環節失守都將追責。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警察不得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葛某的“和稀泥”表面看是方法問題,實則觸碰了徇私枉法的紅線。免職處分,一點也不冤。
法律是守護公平的最后防線。當副所長在調解書上寫下“各自擔責”時,他忘記了自己制服肩章上承載的重量。那份免職處分決定,不是輿論的勝利,而是法律的自我校正。
來源:律游記,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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