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個公務員發私信詢問,說自己2年前提拔為正科級實職。
如今在正科崗位已經滿2年了,如果此時單位有四級調研員名額,自己可以從正科直接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嗎?
這里明確說下,不可以。
之所以這么肯定,是因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中明確規定: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所以,別看正科實職是領導職務,相比起一級主任科員這個職級,好像更有領導的優勢,但實際上,正科實職并不能直接晉升為四級調研員。
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們單位就有正科晉升為四級調研員,但那是因為這些人是科長職務的同時,還兼著一級主任科員的職級。是他們任一級主任科員滿2年以上,才符合條件晉升的四級調研員。
可見,晉升四級調研員的條件很苛刻,也是唯一的,那就是任一級主任科員滿2年。
當然,在執法類公務員中,規定是一樣的,只不過執法類公務員職級稱呼不同,晉升到四級高級主辦,必須在一級主辦任職2年以上。
也許很多人不理解,為何正科在晉升四級調研員中,反而沒有一級主任科員有優勢呢?
這里,是為了規避一個領導任職年限鉆空子的問題。
我們知道,在職務晉升中,從正科晉升到副處,需要在正科職位任職滿3年。
而晉級晉升到四級調研員僅需要在之前的職級滿2年。
如果允許正科滿2年晉升到四級調研員,那么很多人就會鉆這個空子縮短一年的時間實現從正科到副處實職。
具體怎么操作?那就是正科想法設法在滿2年后晉升到四級調研員,進而再轉為副處級領導職務,因為《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對同級別職務和職級轉任是支持的。
何況,如果公務員考核優秀的話,可以縮短半年晉升要求的任職年限,在政策“優惠”的前提下,如果還能鉆縮短一年的空子,那估計會成為一種灰色的鉆空子的“彎道超車手段”。
這里涉及到職務與職級之間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如果走職務的路線,從正科到副處,必須在正科任職滿3年。而《規定》出來后,職務與職級之間,是可以轉任的。
那是不是可以正科滿2年就可以晉升到四級調研員,再轉任為副處實職,那豈不是可以實現“彎道超車”?
當然,這里有個特殊規定,即“一套兩晉”。即《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出臺落實套改的時候,如果已經在正科任職滿2年,但遲遲沒有晉升,而后來再滿足晉升四級調研員的時候,可以實現“一套兩晉”,先晉升一級主任科員后,然后馬上晉升四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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