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陸云琦 2025-06-10 14:26:35
信網6月10日訊 6月10日,青島市水務事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武鵬崑做客《行風在線》節目,圍繞市民關注的熱點問 題進行交流。
武鵬崑介紹,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青島市城鎮排水條例》是在原來的《青島市城鎮排水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 ,針對市民接觸非常密切的雨污分流這一方面,陽臺這個事也很現實,開發商在賣房的時候,陽臺都是不封的,只 設有雨水管道。市民為了生活方便,把洗衣機放在陽臺上,洗完之后的廢水就近排入了雨水管道,造成了雨污混流 。根據3月1日施行的《青島市城鎮排水條例》規定,新建的住宅必須在規劃設計建設階段就要新增設一條污水管道 ,洗衣機或者有可能產生的污水就可以通過污水管道排出。此外,目前比較常見的商業綜合體,好多餐飲店,包括農貿市場有好多辦證的餐飲單位都是一個獨立的排水戶,新條例修訂以后,有需要就可以集中辦理排水許可證, 一個綜合體、一個市場只需要辦一個證即可。
《青島市城鎮排水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條例》共八章57條,涵蓋城鎮排水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監督和法律責任等方面。
強化城鄉統籌與排水系統布局
修訂后的《條例》將法規名稱由“城市”排水條例修改為“城鎮”排水條例,將《條例》的適用范圍明確為“本市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為城鄉統籌發展奠定了基礎。同時,《條例》將城鎮排水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與海綿城市建設、防洪排澇等專項規劃相銜接,明確了城鎮排水設施建設與道路、綠化、水系等相關設施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要求;界定了排水專項規劃的制定流程和主要內容,確保排水設施科學合理建設。
明確源頭管控與精準治理
針對雨水、污水混接問題,《條例》提出“雙禁止”原則:禁止將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及自然水體,禁止雨水排入污水管道。新建住宅陽臺必須設置污水管道并納入施工審查,既有住宅的陽臺未設置污水管道的,屬地(市)人民政府結合實際制定改造計劃,逐步增設污水管道。針對老城區改造難題,《條例》提出以易澇區域為重點,分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為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法治化解決方案。《條例》還對污水排放預處理進行了細化規范,要求對含病原體、重金屬等六類特殊污水,實施預處理后達標排放;餐飲、洗車等行業要建設隔油池、沉砂池;工程疏干排水應優先利用和補給水體,確需排入雨水管道的,須采取沉砂等預處理措施。
突出設施保護與災害預防
《條例》劃定排水設施保護范圍,禁止在排水設施保護范圍內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施工影響排水設施的,需編制保護方案并接受監督。同時,細化了排水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要求加強日常巡查、養護和維修,定期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安全運行;建立排澇風險評估和災害后評估制度,汛前全面檢查設施,明確維護單位應急處置責任;要求汛期加強對廣場、立交橋下、涵洞、隧道、地下構筑物、地勢低洼區域等易澇點排水設施的巡查,增加必要的強制排水設施和裝備,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加強污泥全流程管控與資源化利用
《條例》首次明確污泥處理處置的閉環管理要求:新建污水處理設施須配套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污泥運輸需密閉防滲漏,并執行轉運聯單制度,確保污泥去向可追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并不得接收和處理處置無轉運聯單的污泥。鼓勵污泥的資源化利用,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綠色發展目標。通過對污泥處置的規范要求,進一步降低污泥產品對環境產生的風險隱患。
優化惠企服務與科學監管舉措
進一步為中小微企業減負,《條例》提出:商業綜合體、農貿市場以及其他集中管理的區域、建筑或者單位內有多個排水戶的,可以由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經營管理單位統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條例》還要求建立排水信息化管理系統,完善排水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排水設施運行情況的實時監測和智能化調度。此外,按照排水行為影響排水設施安全運行的程度,對排水戶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重點排污單位須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強化法律責任與公眾參與
《條例》明確了危及排水設施安全的9項禁止性行為,新增對損毀、盜竊、穿鑿、堵塞排水設施,向排水設施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向排水設施排放有害氣體和油煙等違規排放、破壞設施行為的處罰條款。要求企事業單位、物業小區等單位定期開展排水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建立運行管理檔案,依法履行設施管理維護責任。同時,完善了社會監督體系,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排水和保護排水設施的義務,建立公眾意見反饋渠道,促進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參與的排水共治格局。(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陸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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