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近日,線上二手交易平臺多個商家售賣北京大學未名湖湖水,每500毫升標價從20元到近百元不等。對此,北京大學保衛部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學校不允許取用未名湖湖水售賣,將積極聯系相關商家,要求其下架。同時,校方鼓勵公眾向學校舉報。截至6月10日17:00,現代快報記者在多個平臺查詢后發現,已沒有上述產品在售。
6月10日,現代快報記者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發現,有多個商家售賣北京大學未名湖湖水。商家普遍標注“帶拍攝視頻,包郵”,多名商家將個人院校名稱設為“北京大學”。有部分商家在介紹中寫道,“未名湖湖水對多種植物生長具有神奇效果。將裝有未名湖湖水的容器置于室內,有助于調節空氣濕度。”還有賣家表示,“每日凝視未名湖湖水,可提振精神,激發智慧,EQ飆升。慎購,僅供觀賞。”
針對上述銷售行為,二手平臺是否應當擔責?商家是否涉嫌夸大宣傳甚至涉嫌欺詐消費者?對此,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艷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平臺需對商家身份和商品信息進行審核,并建立投訴舉報機制,一些二手平臺在用戶協議中,都明確要求商家不得發布虛假信息、不得銷售侵犯他人權益的商品。此次商家宣稱湖水“可激發智慧”“調節空氣濕度”“EQ激增”等功效,明顯屬于虛構事實,平臺若未主動篩查或未及時下架,可能被認定為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此外,根據平臺相關公約規定,對發布不實信息、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平臺可采取下架商品、限制交易、封禁賬號等措施。北大校方舉報后,平臺若未及時處理(如部分商品仍可搜索到),可能需承擔行政責任甚至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
“針對商家宣傳中提到的湖水具有‘EQ激增’‘促進植物生長’等功效,完全脫離事實,且標注‘僅供觀賞’實為規避責任。”呂金艷認為,根據相關法規,此類行為屬于虛假宣傳,因其虛構商品功效、誤導消費者購買決策,符合虛假宣傳的構成要件,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此外,未名湖作為北大校園設施,其水體屬校方管理的公共資源。商家未經許可取水售賣,侵犯了學校對公共資源的財產權和管理支配權,北大有權要求商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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