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期間,蔣介石對軍中失職將領的懲罰非常嚴厲,槍斃軍官并不少見。不管是雜牌軍,還是中央軍嫡系,只要作戰不力,他都能下得了手。從西北軍的韓復榘、石友三,到中央軍的張德能、廖齡奇,一律不留情面。
僅據不完全統計,抗戰八年中,蔣介石就槍決了27名將級以上軍官,其中包括上將1人、中將14人、少將12人。為什么到了解放戰爭,蔣介石卻忽然變得寬容,面對更嚴重的軍事失誤卻鮮有殺戮?他是真的改變了性格,還是另有原因?
1938年1月11日,蔣介石以北方抗日將領會議為名,將第五戰區副司令長官韓復榘騙至開封,隨后押解至漢口。次日,國民政府撤銷其職務,改任沈鴻烈為山東省政府主席。1月24日,韓復榘以“臨陣脫逃,違抗命令”罪名,在漢口被處決。
上圖:蔣介石和韓復榘
與韓復榘命運相似的,還有中央軍將領廖齡奇。淞滬會戰后,他升任第58師師長,是蔣介石心中74軍的一員干將。1941年,第二次長沙會戰中,58師在春華山被日軍突破防線,傷亡慘重。蔣介石認定廖齡奇臨戰脫逃,10月22日將其槍決。
從這些例子看,蔣介石在抗戰時期,不論將領出身如何,只要戰事失利、影響重大,輕則撤職,重則處死,賞罰分明,毫不留情。然而,一進入解放戰爭,蔣的處理方式卻截然不同。
上圖:廖齡奇(1904-1941)
1947年初,粟裕率華東野戰軍發起魯南戰役。此役共殲滅國軍5.3萬人,其中包括整編第26師、第51師和第1快速縱隊,繳獲坦克24輛、火炮217門、汽車474輛。尤其是108毫米美式榴彈炮,一次性損失48門,是國軍極為寶貴的重型裝備。如此巨大損失,幾乎足以重創整個兵團戰力。然而,蔣介石并未追責,更沒有對相關將領處以極刑。
相比之下,抗戰中為區區一個師的敗退,蔣都可動用軍法槍決。在魯南戰役中,國軍不僅失地失人,更損兵折將,但最終卻無人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同年2月的萊蕪戰役,解放軍再次全殲國軍兩個主力軍,共計5萬余人,戰斗時間甚至不足三天。這些部隊本是王耀武麾下最為倚重的主力,武器精良,戰斗力強。然而一場戰役過后,幾乎全軍覆沒。王耀武在給下屬李天霞的信中坦言:此戰教訓深重,百年難忘。但蔣介石依舊未追究任何人的刑責。
5月的孟良崮戰役更是震動朝野。號稱“國軍第一主力”的整編74師,在戰場失去支援、情報被泄后,被華野圍殲,師長張靈甫戰死,整編74師全軍覆滅。如此重挫,本應引起高層震怒。最終,湯恩伯被撤職,李天霞雖遭軍法審查,但旋即被保釋,之后又升任73軍軍長。仍舊,無人為此丟命。
甚至在淮海戰役前,馮治安因手下兩個軍先后叛變,導致黃百韜被圍殲,直接動搖整個徐州集團軍防線。然而他也未受實質懲處。連孫元良都直言不諱地批評蔣:對馮過于寬容。
張靈甫在臨終前六天,曾致信蔣介石,控訴軍中賞罰不明、指揮失當。他話音未落,74師便灰飛煙滅。信中的話,仿佛成了預言。
與抗戰時期嚴厲的軍事懲戒形成鮮明對比,解放戰爭期間,蔣介石對將領的失敗明顯更加寬容。是什么導致這種轉變?
其一,是政治局勢發生變化。抗戰時期,全國一致對外,蔣介石擁有較強的中央權威。在這種背景下,樹立軍紀、震懾軍心至關重要。而解放戰爭時,民心向左,中央政府統治基礎動搖,蔣更需依賴這些將領維持軍隊運作,一旦大規模懲處,可能引發軍心動蕩,甚至造成高層離心。
其二,戰爭形勢不同。抗戰時,戰敗往往是被動防御所致,而將領退卻可被歸咎為懦弱或不服指揮。解放戰爭中,共軍主動進攻且戰法靈活,國軍處于被動。許多敗仗,并非將領懦弱,而是系統性失敗。此時再以軍法懲治,只會加劇士氣低落。
其三,是蔣對現實的妥協。隨著戰局不斷惡化,蔣介石手中可用之將越來越少,許多部隊一線換一線,已無多少戰力可言。在這種情況下,蔣寧愿遷就將領,也不愿“殺雞儆猴”,以免“兵無將,軍無心”。
總的來說,抗戰時期,蔣介石依靠鐵腕維護軍紀,通過嚴懲立威;而解放戰爭時期,他則出于現實考慮,對失敗將領“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希望以此維持軍隊運轉與高層穩定。
這兩種看似矛盾的態度,其實都源于蔣介石對政權維系的不同階段性選擇。只是,這種選擇,終究也未能改變國軍節節敗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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