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堅決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現象”等要求。不少網友紛紛點贊支持,并建議全國推廣。
長期以來,針對校服的爭議不斷,有的學校校服因“丑”被吐槽,有的校服價格過高,還有校服被反映質量差。此外,一些學校以自愿之名行強制購買之實,增加了學生和家長的負擔。
早在2015年,教育部等4部門就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規范校服市場,加強校服質量檢查,并加強校服采購管理。去年,北京市教委發布文件提出堅持自愿購買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除北京外,江西、云南等省份也發布文件,對“自愿購買校服”作出相關規定,為校服“減負”提供了政策支撐。
此次廣東出臺的校服新政,精準回應了校服管理的難點,進一步推動校服改革的標準細化與切實落地。新規通過明確采購遵循“實用、耐用、經濟、舒適”的適度原則,遏制高端化、奢侈化傾向,同時要求采購合同明確質量技術標準,既確保質量安全,又通過規模效益降低了成本。對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機制的探索,既節約了社會資源,又在學生中培育了環保意識。
廣東校服新政還規定,非城鎮中小學校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購買校服,并建立貧困生無償分發制度,鼓勵企業捐贈。這種分層管理的方式既防止家庭因校服的高昂費用增加經濟壓力,又防止貧困生因買不起校服而自卑,充分體現了人文關懷的管理原則。
校服作為陪伴學生成長的重要物品,在設計上應更加注重實用性、舒適性和美觀性的平衡,確保學生在穿著過程中能夠獲得良好體驗。應適時為校服“減負”,讓校服成為學生喜愛并愿意穿著的“第二層皮膚”,真正發揮其在校園文化中的積極作用。(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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