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24年度我省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了10個典型案例。本報選取其中3個進行刊登。
案例一 大象表演公益訴訟案
案情
西雙版納某景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景區公司)持亞洲象《馴養繁殖許可證》,主要從事旅游服務、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營業性演出等活動,負責野象谷的經營管理,并在景區內向公眾提供亞洲象展演。北京市昌平區某環境研究所(以下簡稱某環境研究所)認為某景區公司實施亞洲象馴練及表演、不放歸被救助的亞洲象等行為給亞洲象的身心帶來嚴重損傷,系虐待野生動物行為,損害公共利益,遂提起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某景區公司停止使用虐待方式馴練亞洲象表演、賠禮道歉、對園區內野生動物受到的創傷進行賠償或給予康復治療、對符合放歸條件的亞洲象放歸自然、消除繼續虐待亞洲象的危害風險、公開亞洲象生活場景等。西雙版納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報告載明,某景區公司馴養繁殖的亞洲象健康狀況良好;西雙版納州林業和草原局向專家咨詢后,專家組出具書面意見認為當前圈養的亞洲象不宜放歸野外。
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某環境研究所的訴訟請求,某環境研究所不服提起上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是否構成虐待野生動物,應結合野生動物的生理特征,從行為的實施方式、性質、后果,以及行為人的主觀心態等方面綜合審查認定。虐待野生動物通常指行為人為達到摧殘、折磨野生動物的目的,故意非法對野生動物實施殘害行為,使野生動物遭受不必要的劇烈痛苦,受到嚴重傷害的情形。本案中,某景區公司持馴養繁殖許可證開展亞洲象馴養展演活動不違反法律規定,無證據證實其采用摧殘、折磨、殘害的方法馴養亞洲象,且亞洲象健康狀況良好,目前亦不宜放歸野外。本案證明某景區公司實施破壞生態行為、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或者存在受損害重大風險的證據不足。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全國首例因野生動物展演引發的生態環境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安全,對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是實現生態文明的重要途徑。在野生動物保護和野生動物利用之間,尤其是當兩者存在沖突時,應當將前者置于優先地位,以保護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同時,秉持生態文明理念要求人們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辯證統一關系,保護優先并不排斥對野生動物資源的規范利用,正當、合法、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同樣受到法律保護。本案裁判遵循對野生動物實行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明確了合法、合規的亞洲象展演以及適度的人象互動,既是特定區域民族文化的傳承方式,也有利于增進公眾對亞洲象的了解,增強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本案的審理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綠色發展的擔當和決心,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司法助力。
案例二 未經批準開閘放水 致水生生物死亡案
案情
云南彝良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未經批準,于2022年7月21日3時至6時30分開閘放水,將柳溪電站庫區內的150萬m3水和庫底淤泥全部排放至柳溪電站大壩下游白水江一級電站之間9.1公里的白水江天然河道內,導致大量水生生物因河水混濁及缺氧死亡。昭通市人民檢察院針對某公司的行為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某公司賠償因其擅自開閘放水致魚類資源損失經濟價值共計433.36萬元。經鑒定,案涉生態環境損害所需修復費用為204萬元,昭通市人民檢察院變更訴訟請求為:判令某公司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204萬元并酌情賠償修復期間的功能損失費。
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案件鑒定涉及的魚類價值問題委托專家出具意見,赴云南省漁業科學研究院就相關問題進行咨詢。在法院主持下公益訴訟起訴人與某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由某公司支付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204萬元,某公司承擔期間的功能損失費64萬元。
【典型意義】
本案案發地白水江作為長江上游金沙江的二級支流,是長江水系的重要水源補給線,對維持長江中下游水量平衡,保持區域生態安全至關重要,其生態保護直接影響長江中下游地區的可持續發展。案涉區域系白水江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實驗區范圍,該保護區為農業部確定的《第三批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面積范圍和功能分區》,是國家重要的水產資源保護區之一,主要任務是保護和繁育白水江特有的珍稀魚類。某公司未經批準開閘放水,造成河道內大量水生生物死亡,嚴重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通過“引導檢察機關依法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的訴請+強化生態修復優先理念”的具體實踐,為生態環境保駕護航;其次,法院促成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公司達成調解,引導案涉公司自愿承擔期間的功能損失費,對促進生態環境修復具有積極意義。本案的處理有力保護了案涉水域的水生生物多樣性,也向社會傳遞了“環境有價,損害必究”的強烈信號。
案例三 企業將土石方倒入河道 致果園受損案
案情
2021年7月,云南建投某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建設公司)承包了賓鶴高速公路的部分建設工程項目,該建設項目投保于中國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某保險公司),某保險公司出具了《云南賓鶴高速公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賓川至鶴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單》。2023年4月,案涉項目施工至黃坪鎮石洞村委會地界,某建設公司將修建挖掘的土石方傾倒于“大溝箐”河道中,雨季時河道被堵塞,河道上游堵塞的堰塞湖潰壩沖毀形成泥石流,淹埋了何某三等戶在河道邊的部分果園。經多次協商未果,何某三提起訴訟,請求某建設公司、某保險公司賠償其損失。案件審理過程中,經鑒定:何某三的損失合計451475元(沃柑果樹111399元、田地恢復費用317708元、沃柑小樹14208元、沃柑小苗5640元、花生2520元),何某三支出了鑒定費1.5萬元。
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某建設公司將修建挖掘的土石方傾倒于“大溝箐”河道中,最終導致淹埋了何某三的果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某建設公司雖然對案涉土地進行了平整,但還未恢復至適宜種植的狀態,應當承擔鑒定意見所確定的各項修復費用和鑒定費用,鑒于某建設公司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保險,遂判決由某保險公司賠付何某三466475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訴。經一審法院后續跟蹤了解,案涉土地和潰壩已經恢復,何某三在案涉土地重新種植了農作物。
【典型意義】
本案系環境侵權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被告某建設公司向河道傾倒土石方,導致河道堵塞,引發泥石流,不僅損害了河道周圍果農的財產權益,還帶來水質污染、土壤質量下降、生物多樣性受損、植被破壞等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本案審理過程中,法院堅持損害擔責和生態優先原則,督促侵權人盡快完成受損土地和潰壩的修復,既達到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目的,又體現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通過本案的審理,向社會傳遞了保護生態環境的強烈信號,讓企業和個人意識到不當行為帶來的危害后果,從而促使其在生產經營和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減少環境侵權行為。
記者 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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