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網刊發了一篇文章,將矛頭對準了近些年來備受詬病的“高彩禮”問題。
文章稱,彩禮在某些地區演變為財富比拼,而且已經成為影響結婚率重要因素之一。
這話一點都不假,在我們的祖輩、父輩那個年代,彩禮只是一種婚姻的象征意義,有彩禮不過就是錦上添花,沒有也影響不到婚姻的成敗。
再往前看,就算是在封建思想嚴重的古代,彩禮也只是一個既定的流程,遠不像如今社會,大量的婚姻被高額彩禮給死死的拿捏。
當“三斤三兩百元鈔”(約14.35萬元)、“萬紫千紅一片綠”(1萬張5元、1000張100元、若干50元鈔票)成為婚姻的硬性門檻,彩禮就已經背離初衷,成為許多家庭難以承受的負擔。
尤其是收入不高的農村地區,由于高額彩禮的存在,大量適齡男青年不得不面臨“打光棍”的風險。
而不少“砸鍋賣鐵”掏出了彩禮的家庭,也出現了“因婚致貧”、“因婚返貧”等社會問題。
這的確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彩禮從幾十幾百,到幾千幾萬,再到十幾甚至幾十萬,好像并沒有經過多么長的時間。
然而,如果我們把彩禮與人們的收入增長放到一起比較,就會發現,彩禮問題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嚴重程度。
想想一個農村家庭,如果不靠外出打工,一畝三分地的收入,一年能攢出幾個錢?
而動輒十幾萬的彩禮,有男孩的家庭不背上一屁股債,怎么把媳婦娶回家。
這也是為什么我們總是看到,農村那些七八十的老人還要在地里忙碌,還要種一點蔬菜到城里賣,甚至有些還在工地上賣苦力。
不是他們不想安享晚年,而是被現實逼得停不下來。
當然,因為娶媳婦還債只是原因之一,但不能否認,這在一些經濟并不發達的農村地區,是一種普遍現象。
這兩年,國家對于高彩禮問題是相當重視,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將高額彩禮治理納入鄉村治理體系,表明這一問題的治理已上升到國家政策層面。
而且,很多地市也出臺了不少政策,來遏制高彩禮的蔓延。
比如江西多地規定,以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將彩禮控制在6萬元以內,并把它寫入了村規民約,提倡節儉辦婚禮。
早在2022年,河南省民政廳就把開封市、平頂山市寶豐縣、葉縣等20個地區確認為全省婚俗改革實驗區,引導老百姓少要或者不要彩禮。
對于積極響應政策號召的“零彩禮”、“低彩禮”家庭,當地政府也給予相應的優待措施,通過宣傳教育、政策引導、典型示范等方式,倡樹文明婚嫁新風尚。
“零彩禮光榮榜”也成了不少河南老百姓追逐的時尚。
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彩禮問題由來已久,簡單的“一刀切”式廢除彩禮,并非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文章里也提到
“明確彩禮歸屬應為新婚夫婦共同財產,而非女方家庭收入,恢復其“新家庭啟動金”的原始功能。”
這個建議還是很有道理的,其實也是很多家庭早就踐行的事實,只不過,如果能作為一種制度落實下來的話,也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比如,有些思想傳統的家庭,還想著用女兒的彩禮錢給兒子花,才導致了高彩禮和亂加價的荒謬事。
如果有明確的條文,也就省了“賣閨女”的嫌疑,也能讓婚姻變得更加純粹。
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彩禮也是一樣,如果強調了彩禮為小夫妻所有,作為女婿同樣也應該背負起對于岳父母的贍養責任。
尤其是獨生女的家庭,這一點尤為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如果女孩結婚時間較早,在沒有對原生家庭做出“貢獻”的情況下,她的父母的確是很吃虧的。
實際上,有些家庭是把彩禮當成了對女方父母的一種“補償”,對與不對暫且不說,對于條件一般的女方家庭來說,有一定的合理性。
而如果失去了“彩禮”的保障,就需要從其他方面作出權衡,這也是政策需要考慮到的地方。
談彩禮似乎很現實,但現實就是如此。
有網友說,就是因為女性權益得不到保障,所以結婚風險大,女人們更愿意選擇找有錢的,物質好的,至少負擔小點。 彩禮,房子這些都是物質好的表現形式之一而已。
這話說的有一定道理,對于彩禮我們其實還挺矛盾,男女雙方的立場不同,想要達到完全一致并不容易。
但高額彩禮的現象,確實需要進行規范,讓彩禮回歸到合理的區間,也是大勢所趨的事情。
結婚不再在錢而發愁,這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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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高額彩禮成為影響結婚率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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