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泡泡瑪特旗下人氣IP搪膠毛絨產品LABUBU,在海內外持續爆火。一些廠家瞅準 “商機”,開始制作高仿版LABUBU。
據紅星新聞消息,部分仿冒工廠甚至都出現了產能不足的現象。
與此同時,社交平臺上一則 “義烏市場LABUBU一夜之間全部下架” 的帖子,引發廣泛關注。
據九派新聞消息,義烏國際商貿城某家商戶表示,該店還剩數量不多的高仿版LABUBU。“這批貨沒了,我們就不做LABUBU了。因為違規總查,犯不上。”
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員稱,生產和銷售LABUBU必須獲得正版授權,對于盜版他們一直是嚴打的態度。“如果涉及的案量較大,還可能移送公安處理。”
另據寧波晚報報道,近日,寧波海關所屬北侖海關查驗關員在對三批商品進行查驗時,發現有未申報的盲盒、毛絨玩具等商品,它們部分外包裝上印有泡泡瑪特的品牌標識,均是泡泡瑪特當前最熱門的LABUBU系列。
經聯系權利人,海關關員確認這些商品均侵犯相關商標權和著作權。經清點,共有盲盒2350個,毛絨玩具4410個,鑰匙扣9400個,雨衣495個,梳子1200個。
無獨有偶,不久前,寧波海關也扣留了一批涉嫌侵犯“LABUBU”版權的貨物,數量近20萬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貨物有關知識產權狀況,并提交合法使用有關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違法進出口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的貨物的,由海關依法沒收侵權貨物,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生產和銷售仿版LABUBU的行為,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潘翔表示,商家未經設計作品作者授權,擅自使用、復制、仿造LABUBU獨特形象,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此外,未經LABUBU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商家擅自使用、銷售、偽造LABUBU商標或相似、誤導性商標(例如電子狗“lagogo”),侵犯商標注冊人的商標專用權。
潘翔說,商家除了向權利人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向消費者承擔退一賠三的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市場監管機關作出的沒收侵權產品和違法所得、罰款甚至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陳茜)來源:九派新聞、新京報、寧波晚報、大河報、紅星新聞、北京日報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官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