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支付賬期”不僅是一項短期合規動作,而應被視作汽車產業鏈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部分。
▲資料圖:2024年,某地一碼頭,整齊排列的汽車等待裝船出口海外。圖/新華社
文|信海光
據新京報報道,6月10日至6月11日,廣汽集團、中國一汽、比亞迪、奇瑞汽車、小鵬汽車、理想汽車、小米等一眾車企先后對外發聲表態,就“支付賬期不超過60天”作出承諾。對于這一行業統一行動,有媒體將之稱為汽車行業“反內卷”行動的推進。
汽車行業圍繞“60天支付賬期”掀起激烈討論,似乎集體做出了一個艱難抉擇,但做到“60天支付賬期”真的很難嗎?
事實上,這只是相關法律法規的一項基本要求。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
也就是說,不管車企是不是主動響應“60天支付賬期”,對中小企業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涉嫌違法違規。
這在發達國家和經濟體之中也是“通用標準”。為防止大型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很多發達經濟體普遍從法律制度層面規范企業間的資金支付行為。
以歐盟和日本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例,其中明確規定,企業之間的付款不得超過60天,而且,不少法律中關于支付時限的內容是基礎條款。
在我國,“60天支付賬期”的法律保障來得并不容易。早在2019年9月,工信部對外公布的《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也曾規定,禁止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但最終仍因爭議較大未能通過,直到今年才落實在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中。
這說明了相關問題的復雜性和現實的復雜性,也預示著相關規定即便成為法規,未來,“60天支付賬期”的落實執行也須監管部門持續督促和發力。
事實上,財報顯示,有車企2024年凈利潤高達數百億元,手握超千億元現金儲備,但應付賬款周轉天數卻長達127天,這還遠遠短于“A+H”股上市車企的供應商賬期平均值。可見,車企們并非無力實現“60天支付賬期”,而是將長賬期視為一種行業慣例,如無外力強勢干預,這種情況估計還會一直延續下去。
爭議中,媒體還報道了一些車企利用內部電子憑證拖延付款的情況。比如,供應商拿到電子憑證后,車企即視為“付款完成”,但供應商卻還要等180天才能拿電子憑證換現金。如此,導致車企實際付款周期更長。
因此,政策紅線的出臺,在保護中小企業利益的同時,實際上也是對行業“陋習”的喝止、對變相融資時代的終結。其行業意義在于,倒逼車企必須重新調整內部現金流模型,提高組織效率。尤其對部分賬期依賴度較高、銷量短期承壓的企業而言,將是一次嚴峻挑戰。
“60天支付賬期”的到來,也將使汽車行業的供應鏈關系重新洗牌。那些低效供應商將被淘汰出局,相反,優質供應商則會有更多機會成為車企的少數核心合作伙伴,并建立起高黏性、可預測的共生關系。
而此番各車企的動作,雖然在短期內會使其承壓,但從長期看,卻有利于中國汽車產業信用體系的基座建設。換言之,這不僅是一項短期合規動作,而應被視作汽車產業鏈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部分。
當前,中國汽車產業正在全力沖擊“新三化”(智能化、電動化、全球化),這本身對資金安排和研發節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產業鏈上下游的信用關系依然停留在“靠催、靠拖、靠賭”的低信任結構上,又何以面向星辰大海般的未來?
從這個角度講,“60天支付賬期”的意義遠不止在于車圈,對整個中國企業界都具有深遠影響。畢竟,大企業和中小企業本身就是“主動脈”與“毛細血管”似的共生共存關系,而不是建立在強勢一方對弱者的盤剝上,唯有理順大方向,方有大發展。
撰稿 / 信海光(財經專欄作家)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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