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緬甸內戰平靜了快1年時間,如今再次打響,迅速引發全球對南亞地區局勢的關注。
(墜機現場)
根據美方知情媒體爆料,緬甸“梟龍”戰斗機被民地武武裝“緬甸人民解放軍”擊落。雖然沒有說明飛行員的情況,根據飛機的殘骸判斷,如果沒有提前逃生,很可能已經遇難了。很多民地武裝分子在戰斗機殘骸旁邊歡呼慶祝。
(墜機現場)
那么,“梟龍”戰斗機是怎么被擊落的呢?
一般來說,民地武裝分子如果沒有先機武器加持的情況下,“梟龍”戰斗機不會輕易被擊落。盡快緬甸政府軍沒有直接回應這一消息,但還要有媒體爆料民地武裝使用了中國制造的防空導彈。
(緬甸空軍的“梟龍”)
先介紹下緬甸從中國采購“梟龍”戰機的情況,在于2015年與中巴簽署協議,以單價2500萬美元引進16架“梟龍”Block2戰機,2018年交付首批6架,截至2025年累計交付13架。
相較于阿塞拜疆近期采購的“梟龍”Block3(單價1.15億美元),緬甸版本價格低廉但配置較低:無有源相控陣雷達、數字電傳系統等先進設備,僅具備基礎中距空戰(發射SD-10導彈)和對地打擊能力。
(緬甸空軍的“梟龍”)
其實,對“梟龍”得實戰表現,印度一直在質疑。
印度媒體多次宣稱緬甸“梟龍”因故障率高(如機身裂縫、雷達故障、零件短缺)導致妥善率低下,甚至“全面停飛”,并推測緬甸轉而采購俄制蘇-30SME作為替代。
2023年1月,緬甸空軍使用“梟龍”對印度境內的欽民族軍據點發動越境空襲,成功摧毀目標并造成7人死亡。2025年6月緬軍仍持續出動“梟龍”執行任務,證明其仍具備作戰能力,印度關于“完全喪失戰力”的說法不成立。換句話說,印媒之前的報道純屬造謠。
對于這次被擊落的戰斗機,從殘骸的發動機分析看,可能是JF-17“梟龍”,也或者是FTC-2000G教練機。
(緬軍的中國造FN-6便攜式防空導彈)
美方媒體很巧妙的抓住這次炒作的機會,聲稱緬甸的武器來源從中國獲得,這就直接將矛盾指向了中國。
這似乎還是一樣的配方,看看俄烏沖突,美方多次污蔑中國向俄羅斯提供了武器援助,其目的顯而易見。
在此,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中國向緬甸軍政府出口武器屬主權國家間合法貿易,符合聯合國軍控條例,交易對象僅為緬甸合法政府。
但是這次媒體炒作,民地武裝是使用中國制造的導彈擊落梟龍戰機,有意挑起中國和緬甸之間的矛盾。
對于這樣的無中生有的指責,外交部多次強調:“中國嚴格執行武器出口管制,反對任何武器非法轉讓。中國從未承認且無證據表明直接向民地武提供武器。
(緬甸民地武的武器來源十分復雜)
第二、緬甸武器來源很廣,并非直接從中國購買。東南亞地下軍火網絡(如泰緬邊境)長期流通中國、俄羅斯、東歐制造的武器;民地武多次襲擊緬軍據點獲取裝備,也很可能來自于戰場的戰利品。
美國“戰爭研究所”2025年報告指出:緬甸民地武70%的武器來自泰國、柬埔寨黑市及戰場繳獲,僅5%標注“中國制造”且無法溯源。
如今,中國制造的武器性價比非常高,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的青睞,美國刻意抹黑中國,將民地武的戰術勝利,暗指“中國武器不可靠”,削弱梟龍、殲-10CE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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