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好人不吃虧”應成為制度執行共識
道德行為與社會制度的關系向來是法學、社會學和倫理學研究的重點議題。2025年第20期《民主與法制》發表學者劉顯剛的文章《“讓好人不吃虧”應成為制度執行共識》,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為我們重新審視這一命題提供了新的視角。文章以山東學生姜昭鵬和南方醫科大學俞莉醫生的不同遭遇為切入點,深入剖析了當前社會制度在面對道德行為時存在的系統性困境,并提出了富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文章首先呈現了兩個極具代表性的案例。姜昭鵬同學在春季高考這一人生重要時刻,面對突發心梗的同學,毅然選擇放棄考試機會施以援手。這一見義勇為的行為最終在社會輿論的關注下獲得了制度補救。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的俞莉醫生因搶救腦出血患兒導致教學遲到,卻被校方認定為教學差錯并受到相應處罰。文章認為,這兩個案例雖然發生在不同領域,卻共同指向了一個深刻的社會問題:我們的制度設計是否能為道德行為預留足夠的容錯空間?
文章指出,深入分析這兩個案例,我們會發現其中蘊含著更為復雜的制度困境。姜同學的見義勇為并非法定義務,卻因輿論關注獲得了制度補救;而俞醫生履行的是法定職責,反而受到制度懲罰。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揭示了當前制度設計中的三個關鍵缺陷:首先是制度反應的隨機性,同樣性質的道德行為可能因為外部因素而獲得截然不同的對待;其次是制度彈性的缺失,現有制度缺乏應對特殊情況的靈活機制;最后是價值排序的模糊,當不同價值訴求產生沖突時,制度缺乏明確的優先順序指引。
針對這些問題,文章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三級保障機制構想。在基層執行層面,建議賦予執行者適度的應急裁量權,使其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合理判斷;在中層系統層面,需要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確保特殊情況下能夠及時調整制度執行;在頂層設計層面,則要建立明確的價值引領框架,為制度彈性提供理論基礎和政策依據。這種分層處理的方式,既維護了制度的嚴肅性,又為道德行為預留了必要的容錯空間,體現了現代治理的智慧。
文章進一步指出,從制度哲學的角度看,優秀的社會治理體系應當具備雙重功能:既要防范人性之惡,更要激勵人性之善。我國傳統文化中的"親親相隱"制度、現代司法實踐中的"情理裁量"原則,以及民法典中的"好人條款",都是這種智慧的生動體現。這些制度安排告訴我們,在堅持原則性的同時保留必要的靈活性,不僅不會削弱制度的權威性,反而能增強其適應性和生命力。當代中國的制度創新應當繼承這一優良傳統,在標準化流程中為道德行為預留合理的裁量空間。
文章認為,姜昭鵬同學"將關愛傳遞下去"的樸素感言,恰如其分地詮釋了制度人性化的深遠意義。當一個社會的制度能夠及時回應善行義舉時,其產生的正向激勵效應將呈幾何級數放大。這種激勵不僅體現在行為層面,更會深入影響社會的價值取向和道德風尚。因此,為道德行為保留制度容錯空間,不僅是對個體行善者的保護,更是對整個社會文明基石的守護。
文章提出,建立制度彈性機制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原則:首先是透明性原則,裁量權的行使必須有明確的標準和程序;其次是問責原則,任何特殊處理都應當接受監督和審查;最后是比例原則,制度的調整應當與行為的道德價值相匹配。只有在這些原則的指導下,制度彈性才能真正發揮積極作用,避免淪為隨意性的借口。
文章最后指出,從更宏觀的視角來看,“讓好人不吃虧”這一議題實際上觸及了社會治理的核心命題:如何在秩序與活力、規范與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點。過分強調制度剛性可能導致社會失去溫度和活力,而過度追求靈活性又可能損害制度的權威性和公平性。當代中國正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在制度設計中更好地體現人文關懷,是一個值得深入思考的時代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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