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榮
6月12日,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司法局發布《涉企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涉企輕微不罰事項清單》《涉企行政裁量權基準(從輕、減輕)事項清單》“三張清單”,建立“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階梯式處置機制,推動執法模式向服務型轉型升級。
“三張清單”系梳理國家、省、市相關文件中的涉企行政執法事項匯編形成,涵蓋了教育、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住房建設、文化市場、衛生健康、水務等12個執法監管領域,共623個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實行“142+142+339”分級處置模式:首違不罰事項142項、輕微不罰事項142項、從輕減輕事項339項,對輕微不罰、首違不罰、從輕減輕的具體情形和適用條件均予以明確,為企業發展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羅湖以“三張清單”為切入口,靶向解決涉企執法中的“小過重罰”“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等突出問題,為企業預留發展與試錯空間,避免執法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潛在成本。對符合不予處罰或可以不予處罰的行為,適用“首違不罰”“輕微不罰”清單及時進行校準,實現容錯糾錯;對符合從輕減輕的行為,適用從輕減輕清單及時予以規范,實現過罰相當。
“三張清單”將同步在羅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涉企行政執法三張清單”專欄公開發布,將散落于海量法律法規中的執法事項轉化為清晰簡明的“三張清單”。企業只需進入專欄,即刻開啟“精準導航模式”,快速、直觀地獲取12領域執法事項、執法主體、執法依據等關鍵信息,實現從“大海撈針”到“一鍵導航”。
羅湖通過構建政企良性互動關系,釋放嚴格監管不等于高額處罰的鮮明信號;推行案例指導制度,精選涉企典型案例匯編成冊,為執法人員提供“實戰指南”;完善執法監督機制,織密監督網絡,通過“定期體檢+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執法部門全面適用“三張清單”;建立執法效果評估機制,通過企業滿意度調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跟蹤政策實效,切實為企業減負賦能。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法律調整和執法實踐持續優化清單內容,找出行政執法與企業發展的最佳契合點、平衡點,護航企業安心發展。”羅湖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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