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舟山:探索司法藍碳修復機制“藍色碳庫”成海島共富新引擎
本報訊(記者史雋 通訊員陳洪娜)6月6日,浙江省嵊泗縣檢察院與嵊泗山海奇觀海洋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嵊泗厚殼貽貝司法藍碳認購協議,以5萬元“買下”嵊泗厚殼貽貝養殖惰性有機碳匯量500噸。據悉,這是浙江省首筆厚殼貽貝惰性碳碳匯項目認購,也是嵊泗貽貝碳匯資源首次實現市場化變現。
藍碳即海洋碳匯。藍碳生態產品是指通過量化紅樹林、鹽沼、貽貝等海洋生態系統的固碳效益,用于碳交易或生態補償。嵊泗作為聞名遐邇的貽貝之鄉,厚殼貽貝養殖面積達2.23萬余畝,海洋與碳匯資源極為豐富。
近年來,舟山市檢察機關在辦理破壞海洋生態環境案件時發現,生態環境修復一般很難直接實現,而增殖放流、復植補綠等傳統替代性修復方式又受季節氣候、水域環境、投放品種等因素制約。經過調研,舟山市檢察機關創新打造藍碳賠償機制,希望能夠達到更全面的生態修復目的。
此次認購資金來自嵊泗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海洋非法捕撈案件。2024年,池某與陳某事先約好,由陳某駕駛“三無”船舶,雇用他人多次前往附近海域實施捕撈作業,池某負責收購所得漁獲物并對外出售。經鑒定,該案共造成漁業資源損失價值為21萬余元。最終,池某、陳某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法院判處刑罰,并全額繳清了21萬余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承諾認購藍碳生態產品,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因如何測算藍碳碳匯存在爭議,生態修復工作被擱置。直至今年3月,浙江海洋大學科研團隊憑借創新的“貝—藻—菌(3M)”共同體增匯方案,為貝類養殖藍碳碳匯測算帶來了先進方法。舟山市檢察院依法委托該校和寧波海洋研究院形成《舟山市嵊泗縣厚殼貽貝養殖惰性碳碳匯核算報告》,并成功將其應用于非法捕撈公益訴訟案件中,使藍碳交易在司法場景中落地。
此外,記者了解到,嵊泗縣檢察院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經濟發展局、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嵊泗分局等5家單位共同簽署了《嵊泗貽貝藍碳交易協作框架協議》。該協議不僅明確了各單位在海域使用確權、碳匯測算監管、交易平臺對接等環節的具體職責,更將藍碳交易與檢察公益訴訟生態修復深度融合,即檢察機關可通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認購嵊泗貽貝藍碳產品,實現“以碳代償”的替代性修復。同時,協議創新性提出“碳匯收益反哺機制”,將藍碳交易所得按比例投入貽貝養殖技術升級、漁民環保養殖能力提升等,讓“藍色碳庫”成為海島共富的“綠色引擎”。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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