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2日訊 6月12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2024年度濱州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工作新聞發布會。邀請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孔憲軍,濱州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慶盛,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方月倫,濱州市司法局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海勇,圍繞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工作促推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進行介紹,并回答記者提問。
方月倫介紹,2024年全省行政審判質效有9項評價指標,濱州轄區有5項指標優于全省平均值,調解率指標位居全省前列。由于行政案件的特殊性、行政權力行使的法定性,調解工作在行政案件的處理中限于特定的案件范圍。為了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相統一,在行政案件調解中,法院堅持自愿、合法原則開展調解。在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中,征得各方同意,依法開展調解。牢牢把握“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這一紅線。
探索建立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制度。針對行政機關有敗訴風險案件,判決前開展和解,給行政機關自我糾錯的機會。充分有效地溝通,把法理、情理講透。既做行政機關的工作,也做行政相對人的工作,尋求最大公約數,朝著實質化解的方向努力。
探索“法官+和解員”制度。積極探索審前和解,濱城區法院、鄒平法院配備和解員,行政案件在審理前一般交由和解員調解,法官與和解員無縫對接,法官為和解員講明爭議焦點,指明法律規范,提供幫助;和解員及時反饋調解進度、難點堵點,調整工作方向,提高和解成功率。濱州中院嘗試組織駐院特邀調解員參加行政案件的調解,訴前調、訴中調有機結合,為調解員開展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優化裁判示范引領作用。針對群體性訴訟案件,先行選取一案精心審理,依法裁判并加強引導,讓類案后續訴訟者能預判訴訟后果,做調解工作時增加接受和解方案的機率,同時從源頭降低訴訟增量。
閃電新聞記者 陳帥 濱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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