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 實習生張楠)近日,新京報記者接到爆料稱,河南省杞縣于鎮中心社區后城村村民交電費時,被村干部加收200元“電費服務費”。6月12日,當事村干部告訴記者,服務費是為彌補之前村干部墊付的變壓器維修等基礎設施維護費用,村民不繳納服務費也不會斷電。
視頻顯示,村干部向村民收取200元“電費服務費”時,村民不認可村干部手寫的收據,雙方發生爭執。當事村民李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他仍未繳納村里征收的200元“電費服務費”,他表示,“如果是合理收費,應開具正式票據,但對方無法提供也無法加蓋公章。”
李先生介紹,村民用電屬于散戶,不便直接去國家電網杞縣供電公司或通過線上渠道繳費,而是交到村委會集中管理和繳納。李先生還說,此前村里定的電費標準比國家電網的電價高0.4元左右,后因村民反對,電價又調低。
新京報記者詢問后城村村干部陳振軍為何收取200元服務費,他表示,服務費用于雇用人員進行抄電表及變壓器維修等基礎設施維護,每戶每年固定收取200元。
陳振軍表示,此前村干部自行墊資建設相關基礎設施,電力部門僅收電費,不負責維修及其他問題。“曾有村內電費比正常電費略高幾毛錢的情況,因群眾反映已調整至合理價格。縣委縣政府了解情況后,建議我們通過征收服務費彌補多出的開支。”陳振軍解釋道,即使交不上服務費也會保障基本用電。
國家電網杞縣供電公司于鎮中心供電所前所長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任職期間曾多次收到村里關于用電設施移交的申請,但目前電力部門對于鎮中心社區僅實行總表收費,散戶電表的收費工作由村里負責。至于用電設施的后續維護,目前電力部門不負責。
新京報記者致電于鎮中心供電所,對方表示,因中心社區是村內自行建設變壓器供電,由后城村自行對散戶收電費,用電設施也由村里自行維護。
陳振軍還表示,杞縣縣政府已介入調解,針對收費問題,可能會成立物業公司來處理。
編輯 劉倩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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