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黑龍江省慈善聯(lián)合總會與生活報一起推出“慈善法知多少”板塊,希望通過細致的《慈善法》解讀,讓更多的人了解慈善、參與慈善,為慈善事業(yè)盡自己的一份力量。本期為您帶來關于“《慈善法》對慈善組織從事的活動有哪些要求”的內容解讀。
據(jù)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guī)定,慈善組織不得從事、資助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不得接受附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違背社會公德條件的捐贈,不得對受益人附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違背社會公德的條件。
- 龍頭新聞·生活報記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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