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由出租車司機搶客引發的糾紛,在當事人經歷行政拘留、民事訴訟后,又因千元誤工費爭議再起波瀾。日前,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檢察院化解了這起因故意傷害引發的賠償糾紛。
2023年10月,出租車司機彭某與王某為了爭搶乘客,從言語爭執升級為拳腳相向。這場街頭沖突以彭某致王某輕微傷收場,彭某也因此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王某隨后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彭某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6600余元。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彭某賠償王某醫療費640元、誤工費1000元(按10天計算)。
彭某不服法院判決,以“王某夸大傷情,偽造誤工證明”為由,向坪山區檢察院申請監督。彭某稱王某受傷次日仍正常出車載客運營,“既然能開車掙錢,哪來的誤工損失?”彭某對支付的這1000元誤工費表示異議。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發現,爭議焦點在于誤工費的認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誤工費應結合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綜合判定。法院依據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10天”診斷證明及王某自由職業者身份,酌定其每日收入100元并無不當。
“但是,彭某提出‘王某實際未誤工’的線索,確實具有調查價值。”承辦檢察官向記者表示。
通過調取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卷宗、醫療機構病歷及王某微信交易流水,檢察官發現關鍵證據:其一,王某在醫療機構陳述右肩受傷,在公安機關陳述左肩受傷,存在矛盾,司法鑒定結果顯示其左肩未受損傷;其二,王某在醫囑休息期間仍正常出車載客,交易流水顯示其收入未受明顯影響。
面對客觀證據,王某最終承認“未實際誤工”,但也表示除醫療費外,彭某理應給予其一定補償。彭某則堅稱無法接受對方“欺騙性索賠”,雙方情緒對立。
綜合考量各因素,檢察官認為推動雙方在檢察監督階段達成和解是本案的最優解。為此,檢察官開展了“背靠背”式的和解工作:一方面向彭某釋明,其故意傷害行為已侵害王某健康權,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向王某指出,隱瞞實際誤工情況、夸大損失的行為可能涉嫌虛假訴訟,后果嚴重。
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王某向彭某退還200元誤工費,彭某主動撤回監督申請。兩周時間,一場纏斗數月的糾紛就此落下帷幕。兩位劍拔弩張的同行最終在檢察官的見證下握手言和。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高龍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